内容摘要:现状:互联网金融爆发式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长期经济高速增长,民众收入快速增加,不断引申出新的金融需求。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以来呈现出爆发式发展态势,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理财与互联网消费金融这六种模式均得到全面发展。互联网金融给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在短期内有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将不断规范,互联网金融将进入一个行业整合的阵痛期,像P2P、众筹等模式必将展开重新洗牌的趋势,让真正有志于互联网金融事业的平台得以壮大。当然,互联网金融本身在日益规范化的同时,天津可以根据经济长短期发展的规划和知识聚集等优势,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构建起模式完整、功能齐全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以此推进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银行;传统金融;金融服务;监管;移动通讯;保险;爆发;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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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互联网金融爆发式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长期经济高速增长,民众收入快速增加,不断引申出新的金融需求;而在长期的金融抑制措施下,众多金融需求难以从现有金融模式中得到必要的金融服务。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大克服了横亘在传统金融中的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在此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以来呈现出爆发式发展态势,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互联网理财与互联网消费金融这六种模式均得到全面发展。
至2016年年初,拥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有270家,P2P平台2959家,上线的众筹平台达到338家、其中股权众筹186家。互联网金融的各种模式在发展初期均显“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规则”状态,用户信息泄露、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信用体系隐患多、平台负责人跑路等问题频繁出现。就P2P平台而言,仅在2015年一年就有899家被清理。但经过三年来的不断摸索,我国政府在适度创新的原则下基本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监管体系,以达到防范系统性和区域金融风潮、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在2015年7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各个模式的相应监管主体归属。之后,各个监管主体相继发布了对相关模式的具体监管措施,从而为今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持续健康发展铺垫了必要的制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