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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扩大社会治理的有效供给
2016年02月04日 09:04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童潇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当前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保障社会治理全民共建共享,必须加速扩大社会治理的有效供给,实施社会治理的“供给侧”改革。推进社会建设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当前,推进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供给侧”有着现实必要性、时代紧迫感:一是补足社会治理建设短板的现实要求。推进社会建设供给侧改革的路径选择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必须找准相关路径,将社会建设供给做深做实,推动社会建设和供给提能升级。优化社会建设有效供给的外部环境推进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还要最大限度优化其外部环境,为“供给侧”改革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关键词:供给;社会治理;社会建设;改革;动能;形成;推进;力量;互联网;社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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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当前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保障社会治理全民共建共享,必须加速扩大社会治理的有效供给,实施社会治理的“供给侧”改革。

  推进社会建设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

  当前,推进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供给侧”有着现实必要性、时代紧迫感:

  一是补足社会治理建设短板的现实要求。与经济建设相比,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还处于起始阶段。体现在我国社会事业供给还不够丰富,社会服务供给还相对单一,基层治理供给还覆盖不全,社会主体供给还发育缓慢,这些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建设和治理提能升级的短板。

  二是增强社会主体活力动能的发展需要。当前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还并没有形成因为“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而呈现出的活力更强、动力更足的现象,相反还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因“社会人”增多而形成原子化加剧、有效组织不足的“窠臼”。因此,要通过有效供给增强社会主体的活力,为社会建设和治理提供持续动力,建构社会治理升级的新型动能。

  三是推进社会治理质量提升的必由之路。我国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还处在初始阶段,要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走向精细化的更高阶段,就必须向质量要效益,通过社会治理更精更细,来满足公众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而这同样需要在供给侧层面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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