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定家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大数据、云计算、万物互联,创意产业遍地开花,人工智能风生水起,互联网引发的这场深刻的“技术革命”和“社会革命”正在创造“史无前例”的新时代与新世界。一项关于互联网自身发展状态的网络调查表明,1991年,万维网出场的时候,全球大约只有20万台计算机接入互联网。仅仅23年后的2014年,全球70亿人口中的30亿人变成了上网一族。整个世界也因此变得空前富有。今天的一家微博网站,每天发布的信息量大约相当于《纽约时报》60年发布信息量的综合;全球最大的视频网站,一天上传的影像可以连续播放一个世纪;“如今两天积累的信息总和,就相当于人类历史留下的全部记忆。”数据本身似乎并无特异之处,真正令人吃惊的是这些数据所标示的信息增长速度,以及人们迷恋速度的那种永不餍足的无边欲望。
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技术革新在营造福祉的同时也会制造危机。例如,机械化技术引发的工业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繁荣。但与此同时,由于生产的不断变革,社会关系的不断震荡,“一切陈旧生锈的关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素被尊崇的见解和观点,都垮了;而一切新产生的关系,也都等不到固定下来就变为陈旧了。一切等级制的和停滞的东西都消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于是人们最后也就只好用冷静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生活处境和自己的相互关系了。”[1]由于资本追逐利润的力量将所有具备“价值潜能”的事物都想象为“交换价值”,以致“任何能够想象出来的人类行为方式,只要在经济上成为可能,就成为道德上可允许的,成为‘有价值’的;只要付钱,任何事情都行得通。这就是现代虚无主义的全部含义。”[2]令人遗憾的是,马克思和伯曼所描绘的这种“社会精神生活图景”,不但没有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而改观,就其表现形式而言,反倒变得更加变幻莫测,更加难以把握。
随着技术市场一体化的迅猛发展,代代相传的神话纷纷破灭。在现代性文化“祛魅”的时代潮流中,传统文学艺术的生存与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在当今网络时代,资本市场以及媒介技术对文学艺术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祛魅趋向。
任何商品作为商品出现时,在其消费过程中必然是“越分越少”,但是,一旦商品作为艺术作品出现时,在其“消费”过程中,反倒是“越分越多”。从一定意义上说,导致人们对文学艺术赋魅与祛魅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商品和作品的这些相似性和差异性。在这种情况下,艺术的优越性甚至神圣性往往就被凸显出来,赋魅的可能性也随之增长。反之,当艺术作品被视为物质产品进入消费市场时,其精神意蕴和审美价值在其被“货币化”的过程中被彻底褫夺,在这一“市场祛魅”过程中,文学艺术的“光环”或“灵韵”实际上已消失殆尽。
贝尔所描述的后工业社会文化中普遍存在“距离消蚀”现象,在互联网社会表现得更为彻底。互联网技术打造了一个以虚拟现实为代表的所谓“第七大陆”,以“比特天堂”取代了“原子世界”,自文艺复兴以来主导审美与艺术领域的“理性宇宙观”,在网络世界遭到了质疑与遗弃。传统审美文化所遵循的“理性宇宙观”在观察世界万物时,所有景物在同一空间,远近高低,错落有致。人们对世界的描述,有具体的时间,前后有序,首尾连贯。各种艺术类型与艺术形式,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但“距离消蚀”之后,所有艺术的原有格局都出现了颠覆性的变革。按照贝尔的说法,文学中出现了“意识流”手法,绘画中抹杀了画布上的“内在距离”,音乐中破坏了旋律与和弦的平衡,诗歌中废除了有规则的韵脚。从宏观的视角看,现代主义的“共通法则”已把经典的艺术摹仿标准摧毁殆尽。在网络时代,上述“潜在”的蜕变如今都已成为艺术家及其受众司空见惯的“日常”。
众所周知,“网络文学”是一个相对于传统“书面文学”而被提出的概念。从“赋魅”的视角看,网络文学问世之初,正值“文学消亡论”盛行的时期,业内人士和相关研究者为了促进网络文学的发生与发展,特意渲染其神乎其技的一面,不断赋予网络文学合法性甚至神圣性,对新生网文的这一“赋魅”过程,有意无意之间会伴随着对传统文学的“祛魅”。
传统文学的捍卫者们对来自网络文学的明显危机和潜在威胁自然不会无动于衷,批评甚至鄙视“文词粗鄙”“有辱斯文”的“网络写作”自然也在情理之中。在一片批评网络文学的声浪之中,一些看好网文前景的学者把它说成是当代文艺生产与消费的一场“划时代革命”“中国当代文学的第二次起航”“世界文学发展的新阶段”“文学世界的又一次辉煌日出”……这类对网络文学具有“赋魅”色彩的言论,不仅达到了对经典纯文学“祛魅”效果,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抵制网文问世之初被“弱智化”和“妖魔化”的作用。
随着网络文学作者队伍的扩大和读者数量的激增,文学网站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越来越多的网络写手纷纷获得了“大神”封号,作品数量爆炸式激增,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现象触目皆是,网络文学的“野蛮生长”态势,在圈内圈外引起了普遍的不满与不安。于是,理性质疑之声也不断加大音量,学院派批评和“网生批评”对网文“野蛮生长”和“装神弄鬼”倾向发起了“祓魔”式清算,在管理部门、文学网站和作者等各方协同努力下,经过一番去泡沫、规范化整治之后,网络文学相对于传统文学在创作、传播与接受等方面的独特性“光环”也随之暗淡下来,网文“赋魅”之声,也渐渐趋于理性。但此后不久,部分网站和研究者又从IP改编和海外传播等方面发现了网络文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中国网文甚至与好莱坞电影、日本动漫以及韩国电视连续剧获得了并驾齐驱的地位,被说成是“当代世界四大文化奇观”之一,网文的“赋魅”过程仍在继续。尤其是在网络小说连连爆款的IP开发过程中,那些“自带流量”的网络作品,在影视改编中频繁产生轰动效应。这类网文产业链上“一路开挂”的作品,制造了一系列文学史上从未有过的生产效率和传播速度等方面的神话。一系列超乎想象的业绩令人目不暇接,如果“赋魅”一词仍然可以用来描述这种超乎寻常的网文轰动效应的话,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众多爆得大名的“赋魅”之作纷纷涌现,也极大地丰富了“赋魅”的内涵?
有研究者指出,人类社会经过18—19世纪经济发展和政治革命后,20世纪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生产力革命的试验田,科技创新和社会想象相互平衡,列宁曾经说过:“共产主义就是苏维埃加电气化。”[3]但在20世纪的最后10年,新生互联网把历史进程引入到一个“时空一体化”时代,人类被提供了一个从未有过的超越时空的时空模式。谁也不能确切地知道时空模式的改变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但它必将对人类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却是毋庸置疑的。加拿大传播学家文森特·莫斯可在《数字化崇拜》一书中指出,互联网“传播的力量将使我们经历人类经验中划时代的转变,这种转变将超越时间(历史的终结)、空间(地理的终结)和权力(政治的终结)。”[4]莫斯可把这种神奇的“超越”称之为“数字化迷思”。“迷思”(Myth),是一个人类学和神话学领域的常用概念。有时也译作神话、传说、幻想等,主要与虚构对象相关联,如希腊神话、圣经故事、赛博空间等领域中,大量人类尚无法以科学方法验证的现象,都可适用于这一概念。迷思本质上是一种非科学性的幻想,是一种脱离现实的主观价值。这一具有神话色彩的概念,主要用来描述那些人们能感知其存在却无法解释其原因的“幻象”。
当理性的光辉被无法解释的“幻象”遮蔽时,非理性的观念就会异常活跃。有关网络是“天使”还是“魔鬼”的种种言论,多少都包含着“迷思”的成分。有人把网络描绘成“天堂”,有人则宣称“网络更像是场骗局”,有人认为“网络催生了文学的黄金时代”,也有人则宣称“网络文学99%是垃圾”。其实,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自古以来,只要有近乎“赋魅”的“不虞之誉”,就必有近乎“祛魅”的“求全之毁”。这种非理性的“毁誉”之论,与西方人所谓的“迷思”情结有诸多暗合之处绝非偶然。与“迷思”相关的大量非理性因素也常常被认为是“骗局”或“谎言”,但正如鸦片是毒品也具有药物功能一样,“迷思”的重要的功能也具有两面性。迷思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某种叙事,即能够激活个体和社会的话语体系,它们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超越日常生活之平凡的途径,或者说提供通向另一种具有崇高特性现实的入口。有研究者指出,后工业社会使得网络繁荣成为一个迷思的,并不是它的虚假性,而是它的活力,人们的集体信念维系着这个迷思,赛博空间超越了我们以往对时间、空间和经济学的认识,从而正在开辟一个崭新的世界。
总之,在技术市场一体化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新生网络文学在接受和适应“网络迷思”的激励和“资本市场”的规约过程中,始终要面对“袚魔”与“返魅”的双重考验。随着网络文学的迅猛发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网络写手纷纷“封神”,作品数量爆炸式激增,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现象触目皆是,网络文学的“野蛮生长”态势,在圈内圈外引起了普遍的不满与批评,网文“赋魅”之声渐渐转向“祛魅”。但随着网文IP改编的频频爆款和海外传播的风生水起,网文产业开发屡创“文化奇观”,于是又开启了新一轮的“赋魅”与“返魅”。在技术迷思与市场竞争语境下,网络文学如何应对“袚魔”与“返魅”的考验,探寻繁荣有序的发展之路,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探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69页。
[2]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现代性体验》,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43页。
[3]《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4页。
[4]文森特·莫斯可:《数字化崇拜》,黄典林、曹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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