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861年 11月 1日,在《幻想派评论》上发表9章散文诗时,波德莱尔首次用“散文诗”作为总题名,时隔一年他又把发表的12篇散文诗的总题名改为《小散文诗》。不过,当他的作品冠以“散文诗”这一文体性的术语时,意义却并不那么简单了,之后同类的作品仍沿用了“散文诗”的题名,这标明他已经确立散文诗创作的自觉姿态。事实上,从中国古代文学中爬梳各种类散文诗文体存在的佐证,不仅无益于散文诗文体建设,还容易忽视散文诗文体的独立性以及中国散文诗的诞生深受外国散文诗影响的事实。自1917年刘半农在《我之文学改良观》中使用“散文诗”这个概念以来,与波德莱尔最初在自觉与非自觉之间徘徊的散文诗创作现象雷同,中国许多作者在创作之初往往未明确要写散文诗,只是写作过程中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体裁而权且采用了“散文诗”这个名称。
关键词:创作;诗歌;散文诗文体;题名;波德莱尔;文学;屠格涅夫;写作;野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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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诗作为独立的文体,其创立的标志是1842年在法国出版的贝尔特朗的《夜的伽斯帕尔》。虽然贝尔特朗对散文诗有开创之功,若没有波德莱尔于1869年出版的《巴黎的忧郁》,散文诗不会在其后兴盛一时,并形成一个传统,演变于世界文坛。诚然,作为一种独立的文体,散文诗诞生于波德莱尔之手:1855年6月他在个人诗文集《丹枫白露》上发表了两篇散文诗《黄昏》和《孤独》;1857年8月又增补了《计划》《时针》《遨游》《头发》,以《夜之诗》为总题发表在当时的报刊上;1861年11月1日,在《幻想派评论》上发表9章散文诗时,波德莱尔首次用“散文诗”作为总题名,时隔一年他又把发表的12篇散文诗的总题名改为《小散文诗》;后来,在《费加罗报》上发表的6篇散文诗统用一个总题名《巴黎的忧郁》。从创作并发表散文诗的过程看,最初波德莱尔并没意识到这类作品在文体上与诗歌有何种不同,所以才会有《夜之诗》这一命名的出现。不过,当他的作品冠以“散文诗”这一文体性的术语时,意义却并不那么简单了,之后同类的作品仍沿用了“散文诗”的题名,这标明他已经确立散文诗创作的自觉姿态。《夜的伽斯帕尔》《巴黎的忧郁》 与兰波1886年出版的《灵光集》,被公认为19世纪散文诗建立时期的三部奠基作,它们代表着现代、前卫、先锋和反叛颠覆精神。在三部作品的影响下,散文诗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印度的泰戈尔、黎巴嫩的纪伯伦、俄国的屠格涅夫、英国的王尔德等,都成为享誉世界的散文诗作家。而法国本土也涌现出洛特莱阿芒、魏尔仑、马拉美、洛厄尔、阿拉贡、法朗士、阿波利奈尔、艾吕雅、布勒东、纪德、尼采、克洛岱尔、圣琼·佩斯、勒内·夏尔等优秀的散文诗作者。
比照法国散文诗文体地位确立的清晰脉络,对中国散文诗起源的各种指认却始终各陈其词。最大干扰来自学术界一直存在的一种观点,即认为类散文诗的文体古已有之,相关学者纷纷从中国文学的传统内部追根溯源。王国维在《屈原文学之精神》中曾提到“庄列书中之某分,即谓之散文诗,无不可也”。郭沫若在致李石岑的信(《时事新报·学灯》1921年1月15日)中指出:在古代,“我国虽无‘散文诗’之成文,然如屈原的《卜居》、《渔父》诸文以及庄子《南化经》中多少文字吾人可以肇锡以‘散文诗’之嘉名者在在皆是”。1922年,滕固在 《论散文诗》(《时事新报·文学旬刊》第27期,1922年2月1日)一文中进一步阐明:“我国散文,往往与论文并为一论,选文家一直相沿的,小品文看得很轻。有许多小品文可称散文诗的;子书中的短喻外魏郦道元的《水经注》中,写山水处,真可一唱三叹。”又说:“陆龟蒙的《笠泽丛书》乙编中,有一篇紫溪翁,也是很好的散文诗……还有《东坡志林》中,也有许多散文诗。”1971年,朱英诞在文章 《孤立主义———我对于诗的态度》中开宗明义:“我年轻时写过一些‘散文诗’,这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形式,可惜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得到发展。欧洲的,美国的,旧俄的,以及中国自己古代(明末小品)都有这种文体。”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