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内容提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礼记注疏》,以元代翻刻宋十行本为底本,用闽本、监本、毛本《十三经注疏》为对校本,进行汇校整理,功绩卓著,堪称善本。③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下册第1420页下栏,《清经解》本《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相同,《清经解清经解续编》第6册第7305页下栏,凤凰出版社, 2005年。④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下册第1420页下栏、第1421页上栏,《清经解》本《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相同,《清经解清经解续编》第6册第7305页下栏。⑦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下册第1419页中栏,《清经解》本《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相同,《清经解清经解续编》第6册第7303页上栏。⑧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下册第1420页上栏、中栏。
关键词:图;阮元;墨钉;元十;十三经注疏;惠栋校宋本;刻本;注疏校勘;监本空阙;卫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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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礼记注疏》,以元代翻刻宋十行本为底本,用闽本、监本、毛本《十三经注疏》为对校本,进行汇校整理,功绩卓著,堪称善本。然阮元所撰《礼记注疏校勘记》多言及“阙文”,或言十行本阙,或言闽本、监本、毛本阙,《礼运》篇之阙文,尤为突出,令人疑惑。将“中华再造善本”影印的元十行本《礼记注疏》,与阮刻本《礼记注疏》对校,发现阮元所言“阙文”,元十行本或作墨钉,或残阙一页,直接导致闽本、监本、毛本残阙。元十行本《礼记注疏》之墨钉及其阙页,盖因依据翻刻之宋十行本,可能是一部残阙不全之版本。
关 键 词:《十三经注疏》/《礼记注疏》/阮刻本/十行本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礼记郑注汇校”(12Fzw026)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锷(1965- ),男,甘肃甘谷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儒家经典文献的整理、研究和教学工作。
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自出版至今,风靡学界,嘉惠学人,其功甚巨。余因研读《三礼》之故,经常翻检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注疏》①本之《礼记注疏》及《校勘记》,发现《礼记注疏校勘记》多言及“阙文”,或言“此本阙某字”,或言“闽、监、毛本阙某字”,或言“闽、监、毛本脱某字”,少者阙一字,多者阙数字,甚至阙整段文字。
阮元整理《十三经注疏》时,就《礼记》而言,依据的底本是十行本。阮刻本《礼记注疏》“引据各本目录”之“注疏本”曰:
附释音本:此即所谓“十行本”。据“十行本”以校各本,故又称“十行本”为“此本”。此本为南宋时原刻,中有明正德时补页,山井鼎即据以为“正德本”是也。
闽本:明嘉靖时闽中李元阳刻,每页中缝著记、疏字,尚沿“十行本”旧式,《七经孟子考文补遗》所称“嘉靖本”是也。
监本:明神宗时国子监刻本,每卷首有监臣田一俊、吴士元等校刊重修字样。
毛本:即汲古阁本,书末有“明崇祯十二年岁在屠维单阏古虞毛氏镌”题字一行。[1](上册,P.1228)
《礼记注疏校勘记》中所言“此本”,即指“十行本”,“闽、监、毛本”即指闽本、国子监本和毛氏汲古阁本《十三经注疏》。
兹举《礼记注疏校勘记》二例:
于其君称此:毛本如此,岳本、嘉靖本同,卫氏《集说》同。此本“其君称”三字阙,闽、监本同[1](上册,P.1271,下栏)。
“于其君称此”五字,是《曲礼》下经文“自称于其君曰小童,自世妇以下自称曰婢子”之《注》文。“其君称”三字,抚州本、余仁仲本、八行本同,阮刻本补足此三字,然十行本作墨钉,故阮元《校勘记》曰:“此本‘其君称’三字阙,闽、监本同。”意即谓十行本阙“其君称”三字,闽本、监本也阙。
言子者通男女:毛本如此,岳本、嘉靖本同,卫氏《集说》无“者”字。此本六字阙,闽本阙五字,监本同。案《考文》古本亦无“者”字[1](上册,P.1271,下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