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只有精品佳作,才能在实现社会供求关系均衡的过程中同时,起到既满足精神需要又提升生活品格的作用。始终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进行个性化的艺术探求与文化创造。
关键词:创作;精品;文化;文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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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精品佳作,才能在实现社会供求关系均衡的过程中同时,起到既满足精神需要又提升生活品格的作用。正是一切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所本应赋有的责任与担当。
一
对于精神产品来说,惟有质量才能体现价值,才能发挥作用,才是其活力、魅力与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我们在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中,就必须高度自觉地树立和秉持品格为王、质量至上、效益第一的观念与原则,务使“增量提质,量中求质”成为精神生产的玉律和常态,并真切地认识到只有增量提质、达优臻美,才是文化发展、创作繁荣的必由之路。
作为精神产品的文化,永远都只能是对精神粹质的凝结与升华。而任何精神凝结与升华的过程和结果,则又都必定是个别的、新颖的和创造性的,并由此而决定了优秀文化产品的不可逆性和非拷贝性。所以,我们既不能期望所有的创造和创作均皆跻臻上乘,形成精品,更不能瞬息懈怠对精品佳作的倾力构建与矢志磨砺。我们所要做的工作,始终都是“增量提质”与“量中求质”同时并举。这是规律,也是定力。即以现今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而论,更尤当如此。特别是自2010 年以来,我们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不仅是空前活跃的,而且其产量也是在以不断翻番的速度增殖着。整个前17 年,我国长篇小说的出版总量还不到300 部,可如今每年出版的实体长篇小说竟多达3000 部以上,如若算上网络长篇小说创作,那就完全可以用“海量”来形容了。此外,除了每年创作诗歌300 多万首之外,并年产电影500 多部,电视剧接近600部,歌曲20000 多首,各类剧目近3000 种。文化产量的快速增长,无疑是文化发展与繁荣的标志之一。在如此雄厚的数量托举之下,那是肯定会有相应的优秀作品如期而至的。
然而,当我们从量与质的匹配关系上进行梳理与考量时,却不能不承认在它们之间确实出现了落差与失衡,也就是说在我们的文化创造和文艺创作中并未完全做到增量与提质同时并举,更未能在量中求质的锐意进取中推出更多的精品力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在文艺创作方面,也存在着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的现象,存在着抄袭模仿、千篇一律的问题,存在着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相当数量的文化产品和文艺创作都或多或少地缺乏思想深度、精神向度和艺术精度,程度不同地显露出了浮躁、肤浅的面相和粗粝、歧靡的痕迹,更有的甚至是一味地迎合低俗,解构历史,率性展陈劣迹,恣情扬播戾气,全然忘忽了文化的本真与使命。
作为一种精神和意识的表达方式,当文艺作品无力充当正能量之释放源的时候,那就极有可能会成为负作用的策生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完全是由文化产品自身的思想内容与艺术方式所决定。这就要求创作主体必须心存敬畏,勇于担当,以对人民、对社会、对历史、对未来高度负责的精神进行创造和创作,力求使每一部作品都能成为暖人心、惬人意、通世情、达事理的精品佳构。
这并不是苛求,而实为文化创造与文艺创作的规律使然。因为作品的数量虽是文化发展与繁荣的基本条件之一,但文化发展与繁荣的本质表现则永远都在于作品的质量。
在我们现在每年出版的3000 余部长篇小说中,肯定是有不少上乘之作的,但若从作品的社会影响力和读者群的大小来考量,那显然是不可与在前17 年和新时期之初出版的诸多广泛传播、已有定评的长篇小说同日而语。这其中固然有历史的原因和时代的原因,但反躬自问,难道就没有作品自身的原因吗?肯定是有的,当然是有的。这才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进行这样的思考,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肯定是会有益的。因为作为文化的创造者,我们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去改变历史和时代的客观存在。我们所该做和要做的,只能是适应历史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和要求而不断的改变和提升自身,并自觉而有效地将这种改变和提升迁延到创作实践之中,以使我们的产品和作品更应时、更完善、更纯粹、更精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