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阐明现代法律人格的一般原则、精神表征、行为范式、存在语境及其在现代人格系统中的核心地位等。从实证分析角度,揭示中国人走向现代人格的特殊历史背景及横亘其中的法文化鸿沟。强调基于现代法律人格的价值理性和实践理性,应致力使人的现代化、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统一于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王子龙,兰州城市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临洮人,先后就读于甘肃省临洮师范学校,西北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长期从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法学教学及研究工作,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参编高校法律教材三部。
关键词:人格;现代化;王子龙;中国公民;仲裁委员会;甘肃省临洮师范学校;兰州城市学院;法律;印张;兼职
作者简介:
作 者:王子龙著;
责任编辑:赵丽
出版时间:2014年04月(1版1次)
I S B N :9787516142097
印 张:16(平装 ,246页 ,16开 ,270千字 )
内容简介:
本书从理论抽象角度,阐释现代人格的辩证本质及其与现代法文化的关系;阐明现代法律人格的一般原则、精神表征、行为范式、存在语境及其在现代人格系统中的核心地位等。 从实证分析角度,揭示中国人走向现代人格的特殊历史背景及横亘其中的法文化鸿沟;透视百年中国现代史上人格问题的跌宕起伏和是非得失;洞察今天中国社会和人的现实的许多问题从根本上是现代法律人格的“落差”或滞后问题。从理性建构角度,提出中国公民现代人格构建和发展的重大命题;强调基于现代法律人格的价值理性和实践理性,应致力使人的现代化、法治现代化和社会现代化统一于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
作者简介:
王子龙,兰州城市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临洮人,先后就读于甘肃省临洮师范学校,西北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长期从事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法学教学及研究工作,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参编高校法律教材三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