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高规格的安排部署,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安排、可检查、有落实、可问责,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根本保障。
关键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
作者简介: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意见》突出问题导向,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从功能定位、管理机制、工作覆盖、队伍建设、作用发挥、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下一步更好地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这将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新常态下逐步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迈进。
功能职责更加明确。《意见》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功能。同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明确了社会组织党组织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 6 个方面的基本职责。有效解决了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向不明确、目标不清晰等问题,方向明确、目标清晰,明确了该做什么,抓起工作来才会有的放矢、事倍功半。
组织机构更加完善。《意见》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党委组织部门对同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进行指导。明确上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对下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进行指导。确立了、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双重指导的工作关系。同时也对社会组织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换届、工作覆盖以及隶属关系等进行了明确,使工作推进更加有序、更加有力,有效避免了“多头管”、“无人管”和“空对空”、“两张皮”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