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考虑到多数法律人只能享受到四年本科教育,加之入学时的社会经验和阅历奇缺,这就使得以实务和实践为中心的法学教育显得尤为必要,诸如案例教学法之类的法学教育模式会被大量引入进来,这就导致经典阅读至少在大学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中缺乏可操作性。对此问题的可能解决出路其实不在于法学教育而是大学教育,即在适当借鉴西方知名高校之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公共必修课或者选修课的方式,加大本科生的通识教育力度,力图在通识课上引入经典阅读,又或者在研究生阶段的法学教育中,适当加大理论教学、学术教育的比例。经典阅读与法学研究相比于法学教育,在法学研究这部分提倡经典阅读的可能性及其操作度都显得更大一些。
关键词:法学;经典;阅读;教育;社科;教义;哲学;研究;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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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典阅读”的含义,首先,“阅读”意味着主体须以文本为对象,旨在寻求一种“哲学智慧”而非“实践智慧”,即前者旨在关注普遍的真理和反思人类的生活环境,而后者试图在纷繁复杂的现实中寻求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行动之道和决策方法。其次,“经典”意味着可供阅读的文本数量相对有限,往往指那些经过了时代考验和反复筛选之后所留存下来的少数文本。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经典阅读会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重要性,由此所产生的意义也会极为多样。
经典阅读与法学教育
必须承认,当前的法学教育越来越具有技术化、专业化的特征,其根本目标在于满足社会日趋扩大的法律人才需求,实现高等教育与社会需要间的专业对口。那么,经典阅读在法学教育中的意义何在呢?
一方面,对于直接面向法律实务和实践的法学教育而言,经典阅读所能起到的作用其实并不大。这是因为,由于法律实务工作以法律规范为中心,要求相应的法律人能够在制度角色、合同关系、利益考量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进行合理判断和审慎决策,这就决定了对应的法学教育必须且只能以培养学生的规则感、实践感为第一要务。考虑到多数法律人只能享受到四年本科教育,加之入学时的社会经验和阅历奇缺,这就使得以实务和实践为中心的法学教育显得尤为必要,诸如案例教学法之类的法学教育模式会被大量引入进来,这就导致经典阅读至少在大学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中缺乏可操作性。
不过,另一方面,在一个法治国家或者至少在一个走向法治的国家中,法律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群体,其中的精英分子可能会走向官场、开始政治生涯,以公共福祉为目的来做出事关多数人之利益的公共决策和权力分配。相形之下,过分技术化、专业化的实务教学可能无法培养出一个“法律人政治家”应有的良好判断力和实践智慧。对此问题的可能解决出路其实不在于法学教育而是大学教育,即在适当借鉴西方知名高校之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公共必修课或者选修课的方式,加大本科生的通识教育力度,力图在通识课上引入经典阅读,又或者在研究生阶段的法学教育中,适当加大理论教学、学术教育的比例,而经典阅读就可以包含在上述教学内容中。
经典阅读与法学研究
相比于法学教育,在法学研究这部分提倡经典阅读的可能性及其操作度都显得更大一些。不过,必须承认,经典阅读实际上也是因研究流派和研究进路而异的,不可强求一致,同样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在社科法学中,经典阅读的意义和重要性其实非常有限。总体上,社科法学的关注对象是事实,这就决定了其研究不可能以经典作品的研读为中心。当然,这并非社科法学的缺陷和劣势,而是由其特点所决定的——如果它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现实、看清真实的世界,这就足够了。若是完全关注于文本本身的丰富内涵,就会使得社科法学的研究框架失去简洁性,负载了太多不必要的内容和信息,看似能解释一切,实则什么也解释不了。显然,在此问题上,我们应该“宽容”和“厚道”一些。
其次,由于法教义学的关注对象是规范,并以对一国现行的实在法秩序保持确定信奉为基本前提,这就决定了在法教义学中的经典阅读具有选择性:比如,自然法著作就不会成为法教义学者的主要关注对象,因为它们连“实在法”的门槛都没有达到;又比如,国际法著作可能也不会引起他们的过多关注,因为法教义学的关注对象是“一国”内部的实在法秩序;再比如,由于法教义学将现行实在法秩序作为坚定信奉而不加怀疑的前提,这就决定了法教义学领域内的经典阅读不可能太关注政治哲学著作,因为后者领域中的很多经典作品有时是在反思、追问、质疑甚至是挑战“一国现行实在法秩序”背后的政治合法性。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同于社科法学和法教义学的第三条道路(即价值法学)就显示出了重要性,换言之,只有在价值法学中,经典阅读才能大展宏图。价值法学试图解决的是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研究所空缺下来的价值真空问题,它试图直面价值本身,从法哲学、政治哲学的视角出发对现实世界的现状加以价值评判,并同时勾勒出一幅可欲的政治生活图景,保证人类社会不至于在价值多元主义的纷争中陷入价值虚无主义的泥潭。大体上,经典阅读在价值法学中的意义有二:一是对于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探寻需要经典阅读的助力。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涉及理想政治秩序的问题,而这又与政治哲学方面的经典阅读息息相关。换言之,通过对于古今中西之经典政治哲学著作的研读,我们可以获得大量可资借鉴和参考的思路,继而在有效融合这些思想资源的基础上,贡献出中国人对于这个世界的独特想象。二是在中国法理学流派的建设上需要经典阅读的助力。相比于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这两种主要从德国或美国舶来的研究流派,价值法学的“血统不纯“”,它既可以有外国血统(比如自然法理论),又可以有中国血统(比如儒家哲学)。不过这反倒构成它的优势所在,因为它可以在细致审读中国传统经典的同时反身对照西方经典,从而在反复比较、慎思明辨的基础上,实现中国传统思想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最终实现中国法理学流派的真正创建。
(本文系国家社科青年基金“社群主义政治义务理论后期进展跟踪研究”(16CZX061)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