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孟和(1888—1960),名履恭,字孟和,生于天津。1906年,他毕业于南开学校,以官费生身份前往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学习教育学。1910年,赴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社会学,其间受到韦伯夫妇的影响。1912年,他与梁宇皋合著《中国的乡村与城镇生活》,由英国哲学家、社会学家霍布豪斯作序,于1915年在伦敦出版,是中国社会学最早的著作之一。1913年,陶孟和毕业归国后,先后执教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校,直至1926年,其间曾出任北京大学文科教务长。1918年,陶孟和在《新青年》发表《社会调查》一文,首倡社会调查的实证学风。1922年,他发表的《社会与教育》是中国教育社会学的开创性著作。
1926年2月,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成立,下设社会调查部,陶孟和受邀主持这一新的社会调查机构。1926—1929年,他与李景汉合作领导了多次社会调查,发表了《北平生活费之分析》(1928年),并指导了社会调查部《第一次中国劳动年鉴》(1928年)的编纂。1930年和1932年,《社会科学杂志》和《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后更名为《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先后创刊,他在两刊均担任首期的主编之一。北平社会调查所于1934年被并入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1945年改名社会研究所,陶孟和长期担任主任,1948年被评选为第一届中央研究院院士,他和陈达是首届院士中仅有的两名社会学家。
新中国成立后,陶孟和历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编译局局长、图书馆馆长等职,社会研究所则于1953年更名为经济研究所。1960年,他在参会途中因病不幸离世。
陶孟和是中国社会调查运动的先行者,也是最早位列中央研究院院士名单的社会学家。他在中国社会学史上占据重要地位,但在中国社会学家的群像中,却又显得不那么“典型”。他担任过北京大学经济系和教育系教授,也领导过具有跨学科特质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北平社会调查所(后并入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社会学的先驱”这一称号并不能完全概括陶孟和在中国现代学术史上的地位,我们需要在更加广义的社会科学传统中和中国近代知识分子转变的背景下认识其人。
社会变迁中的新“士人”和新概念(1913—1926)
陶孟和出生于天津。其父最初是严修家塾的塾师,严修创建南开学校后,陶孟和进入该校,并于1906年从该校师范班毕业。同年,他前往日本东京高等师范学校公费留学。1910年,又前往英国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从教于霍布豪斯(L. T. Hobhouse)和韦斯特马克(E. A. Westermarck)。霍布豪斯于1907—1929年担任伦敦大学社会学教授,是英国大学中的第一位社会学教授,著有《形而上学的国家论》《自由主义》等。韦斯特马克是荷兰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哲学家,1907—1930年担任伦敦大学社会学教授。在英期间,陶孟和与同学梁宇皋通过搜集方志材料,完成了一份题为《中国的乡村与城镇生活》(Village and Town Life in China)的英文报告,证明家庭和祖先对于中国人社会关系维持的重要性。这份由霍布豪斯作序的作品,后来被视为中国最早的社会学研究。1913年,陶孟和在伦敦大学政治经济学院获得学位。归国以后,他历任商务印书馆编辑、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授、北京大学教授和燕京大学教授。在北京大学任教的13年,是陶孟和学者生涯的第一阶段。在此期间,他常常在《新青年》《新教育》《现代评论》等刊物上发表文章,是新文化运动中北京知名的知识分子之一。
乍看起来,陶孟和专著少而时评多,这与比他小五岁的社会学家陈达不同,也与他的晚辈校友费孝通迥异。陈达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导师奥格本是量化社会学先驱,而费孝通在20年后的伦敦遇到了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理论。陶孟和在英国学习社会学时,社会学还没有职业化,更接近于一种结合了改良主义和科学实证主义的社会思潮。留学期间,费边社的韦伯(Webb)夫妇致力于利用广泛的社会调查来探查社会实情,解决现代社会的贫困、道德败坏等问题。这种从实际出发、以解决实际社会问题为最终目的的学问,给陶孟和留下了深刻印象。对他来说,社会学最急迫的任务不是树立学科的主体性,而是重塑社会共识,解决中国当下的社会问题。
陶孟和多数阐发社会思想的文章发表于1926年进入北平社会调查所之前,他将“社会”视为一个包含多种不同关系的整体,而非实体化的“社会”。在1917年发表于《新青年》的《社会》一文中,陶孟和批评了人们在抱怨政治、教育、经济等种种问题时将“社会”视为一切原因的做法。他指出,虽然“社会”就基本意义而言,是“人与人相集之团体”,但社会学的“社会”并不等于任何个别的社会群体,如公司、学校。社会不是“人类群居生活之一方面”,而是“人类群居生活之全体”,表现在具体生活中是性质不同的各种“关系”。由此出发,陶孟和将社会的学问视为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团体以及团体之间关系的研究,它并不具有一个有限的、实体性的研究对象,个体也没有任何理由以此推卸他对于他人的无限责任。
社会的整体性与关系性,是陶孟和一系列社会思想的基础。首先,个体对社会的责任为社会改良提供了起点。“社会改良”毋庸置疑是陶孟和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918年刊登于《新青年》的文章《社会调查》中,他第一次向中国读者介绍了社会调查的目的、方法和实质,并将社会调查的意义概括为两点:辨识文明传统中有益的部分、寻求社会“改良”的方法。在1922年出版的著作《社会与教育》中,陶孟和则将社会学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社会之起源”“社会之演化”“社会组织”“社会改良”。但要注意的是,他所说的“改良”不单单指对社会制度的改造。在1925年的一篇文章中,他明确提出:“人性”是改革社会的根本问题。这里的“人性”指的是潜藏在制度、风俗背后的人们的心理态度,它相对稳定,却并非不可变。
岸本美绪在《风俗与历史观》中指出,明清士人多以风俗、人心的变迁来理解历史变迁,对两者“交相环转”的认识,是一种介于个人主义和结构主义之间、有中国士人特点的“社会理论”。陶孟和虽然没有使用更古老的表达——“敦厚风俗”来阐发他的思想,但显然会同意一百年后岸本美绪的说法。他不仅将社会改良看作是“易风俗,正人心”,也把明清士人记载各地“风俗”的文献——方志——视为社会调查在中国的翻版。早在伦敦求学期间,陶孟和就将方志作为理解中国社会的材料,在《社会调查》一文中,他哀叹中国流传下来的方志失之简略和陈旧,呼吁以社会调查来重新发现现代中国。
表面上看,陶孟和对传统的中国士人以批判为主。在《士的阶级的厄运》(1923年)一文中,他甚至将民国初年中国政治的腐败完全归咎于士的阶级的“作祟”,以文化资本换取社会经济利益。然而,陶孟和明白“贤人政治”的终结和民主社会的到来才是士人成为“高等流氓阶级”的要害:正是因为失去了社会赋予的权威,有才而无位的士人们才会在道德上失范。
“贤人政治”和方志传统的孱弱,在陶孟和看来是传统社会的一体两面。贤人政治使少数人受教并成为道德表率,同时令大多数人对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及他人的生活状况茫然无知:“我们中国人于‘生活’一道素不注意,素欠研究,所以思想能力用在生活之道者有限……我们人民是不值什么的,不在话下的。我国的文学家宁可以为一个人用几万、几十万字夸耀他的功绩德行,不愿用几十个字几百个字叙述一般人民的真状。”既然“社会”已被定义为“人类群居生活之总体”,生活之“道”在陶孟和笔下也就约等于“社会的原理”。但是,这个表达又将教化的古今异同表达了出来。传统方志重在彰显风土与贤人的言行,以此确立社会楷模。陶孟和则希望借助新的“社会”观,寻找更具普遍性的“道”。
社会学和社会调查成为新时代下的教化与自我教化方式。学者基于社会调查提出的政策改革建议可以直接促进制度的转变(比如陶孟和对公共卫生、劳动力使用的政策建议),但养成“风俗”、敦厚“人心”的,却是每个人关于社会的知识。陶孟和坚持社会学要包含社会总体,因为理想生活容不得物质、感情、知识任何一方面的缺憾。他指出社会调查虽然可以使用计量的方法,社会本身却只能是被“体验”的。
除了植根于思想内部对教育的重视以外,陶孟和也密切关注着教育制度的改革,1922年出版的《教育与社会》是这方面的代表。该书参照美国社会学家史密斯的教育社会学教材,强调教育不应像传统中那样被视作个人事务,而应被看作公共事业,又重点讨论了家庭、邻里、国家和“社会成训”(即传统)对于人的社会性养成的不同作用,认为学校是传承或改造风尚与制度的重要组织。陶孟和相当推崇美国进步主义教育家的思想,认为应将教育制度与新职业的塑造结合。在《职业与生殖》(1923年)中,他提出职业教育应当在民主化的中国社会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在《论大学教育》(1923年)中,他褒奖了美国中部的赠地大学如威斯康星大学,而不是耶鲁这样的传统精英大学。在《留学问题》(1925年)一文中,他指出应该把派遣留学生作为政府整体教育政策的一部分,呼吁政府对公费留学生的筛选、资助、培养予以关注,以使学生带着明确的学习兴趣和研究志向走出国门,回国之后为社会所用。针对平民教育运动,陶孟和则赋予了实用性之上更高的精神期待。他将文字普及看作中国广大工农道德变革的前奏:“要知道识字不过是个方法,并不是人的生命的目的。人认识了字,要知道如何借着他开拓眼界,发展心灵,发展意志。”(《论平民教育运动》)在他看来,中国的出版界和文艺界只有发展出有现实主义理念的新作品替代传统的文人文学,平民教育才告完成。
北大当然是陶孟和参与教育改革的一个园地。1917年蔡元培担任北京大学校长后,陶孟和作为“教授评议会”中的一员参与了改革,一度任北京大学文科教务长的他挖掘了李四光、丁燮林等年轻人才,他们都被视作能助力中国发展实业的新知识分子。不过,当1926年新的机会到来时,陶孟和旋即离开北大,开辟他的社会调查事业。
社会调查的时代(1926—1948)
自1926年后的二十多年里,陶孟和依托社会调查所建立的研究团队,让我们看到社会研究的理念如何落实为具体的学术传统。
他的社会调查工作起初在“传教士社会学”的氛围中展开。1920年之后,以步济时(John S. Burgess)、甘博(Sidney Gamble)为代表的美国传教士学者最先开始在北京城内开展社会调查。陶孟和作为学贯中西的学者,很快被新成立的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聘为社会学教授,他深度参与了相关调查的组织工作。1924年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成立,在新的社会科学资助模式之下,1926年陶孟和成为基金会资助的社会调查部的主任。与此同时,刚刚从哥伦比亚大学归国的李景汉则被任命为调查部的调查主任。1929年美国纽约社会宗教研究院捐赠期满后,社会调查部获得独立地位并改称北平社会调查所,陶孟和继续任所长。从此,该机构进入了快速的本土化发展时期。1934年后,社会调查所被并入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与历史语言研究所分工合作。在抗战爆发前的十年间,它聚集了一大批研究人才,成为大量社会研究成果的诞生地。
20世纪30年代之前,社会调查部除了发布《中国劳动年鉴》之外,最显著的成果便是“陶孟和式”的生计调查。这些调查均在北京城内进行,对北京不同职业居民的收入、消费、劳动状况、婚姻等信息都做了详细的记录。陶孟和将“生活”看成是一个建立在各个社会领域关系之上的全体,这类调查报告多以“某某生活”为名,特别关注劳动者的劳动和经济状况,或可用“生计研究”来概括。
1917年,陶孟和发表了题为《北京人力车夫之生活情形》的报告。这一报告以北京实进会提供的材料为基础,可被视为1930年前后社会调查部(所)发表社会调查系列报告的开端。它不仅介绍了被调查者的婚姻家庭情况,还详细地分析了他们的经济生活状况。然而,与完全注重账本的经济调查不同,陶孟和不仅细致地为车夫们“算账”,也描述了车夫的心态和文化生活状况。如在“工作时间”一节中,陶孟和在说明了车夫工作的负荷后,立马谈道,车夫们“属能思考、能感觉、能意志之有知之生物”,“每日于单调、劳苦之筋肉劳动以外,必须有可以舒畅其精神或快活其身心之事物”。接下来,陶孟和描写了车夫们是如何喜爱听戏、赌博,以及其中一些成员如何沉溺于不良消遣方式的。
这类生计调查既不是完全的经济调查,也不同于基于访谈来理解人们情志的社会学调查,其中的夹叙夹评,来自作者的生活经验和对被调查者的道德关怀。社会调查部成立后由陶孟和指导、李景汉撰写的《北平郊外之乡村家庭》和陶孟和亲自撰写的《北平生活费之分析》也是同类的作品。《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因首次应用“账簿法”而闻名,它起源于1926年社会调查部对北平手工业家庭的调查。为完成研究,陶孟和与助手以“记账法”派遣调查员每日到各家记账,并分项计算。表面上看,“记账法”相比问卷法的好处是能提供更多关于家庭收支的数据,但对于陶孟和来说,从“生活费用”统计到“生活程度”调查有着实质的意义:劳工实际生活的舒适程度、吃穿用度情况被称为“生活程度”(standard of living),它包含调查者对被调查者道德生活的总体判断。由此可见,以生计调查为代表的社会调查并没有改变陶孟和在《社会》《社会调查》等早年文章中表现出来的气质。
1930年后,社会调查所每年从高校招收毕业生,以培养研究的后备军。这些年轻毕业生在学科背景上十分多元,但大都在本土高校受到了专业的学术训练。根据杨西孟的回忆,陶孟和更喜爱“知道中国情形”的本土学生,而非对中国实情缺乏了解的留学生。社会调查所也给表现杰出的研究者提供前往海外名校留学的机会。这些充分了解中国实情的留学生,很多都在获得海外名校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归国继续从事学术研究,其中较著名的有经济学家巫宝三、经济学家杨西孟、历史学家梁方仲等。陶孟和早年在《留学问题》一文中所提出的教育理想,由此体现在了社会调查所的人事制度上。社会调查所的本土化策略和不以学科、政治立场设定门槛的做法,培育了一批活跃于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的年轻社会科学家。
人员规模扩大也使得社会调查所的研究领域不断拓展。1933年的《社会调查所概况》自陈:“本所在调查部时代,研究工作规模甚小。从事研究之人员不过三五人,研究科目什九属于劳动问题一种。时至今日,研究人员已逾二十,研究科目则可分为经济史、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问题、对外贸易、财政金融、人口、统计等不下十类,发展不为不速。”30年代的社会调查所中,有汤象龙创建的经济史小组,吴承禧、千家驹等建立的金融财政小组,严仁赓等建立的地方财政小组,郑友揆的中国对外贸易研究,韩德章的农业经济研究。此时,与社会改良直接相关的生计研究不再是社会调查所的主流,对地方产业、财政状况进行的实地调查,以及对近代社会经济史问题的研究则更加蓬勃。议题的多元化加上《社会科学杂志》(1930 年创刊)和《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1932年创刊)两份专业学术刊物的出现,使得社会调查所朝一个更加专业的学术研究机构转型。
陶孟和尽力避免由学科背景多样造成的研究碎片化,非常重视在社会调查所内建立跨专业交流的风气。据严仁赓回忆,正是从“调查所”时期开始,陶孟和要求成员每周定期开一次“读书会”,并在会上汇报自己课题的进展,交流自己的研究成果、研究经历或读书心得,他有时也亲自作报告。社会调查所的凝聚核心何在?除读书会这样的制度外,经济史小组的历史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问题。
新历史的书写
20世纪20年代后,经历“古史辨”运动、新文化运动的洗礼以及有关中国社会性质的论争,结合传统考据与现代实证方法的历史研究渐渐兴起,并在问题域上与社会科学结合。傅斯年领导的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是一个代表,而另一个“新历史”研究圈子——以“史学研究会”和《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为核心的学者群,恰恰以社会调查所为源头。(《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是1932年后社会调查所旗下的刊物,于1937年更名为《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史学研究会”由汤象龙和吴晗于1934年在清华同学会发起,其成员与活跃于《集刊》的学者高度重合。)
1930年,汤象龙的加入开启了“经济史小组”对清宫内库档案的大量发掘、抄写、整理,此后,梁方仲、严中平、罗尔纲等社会调查所成员分别开创了对明代财政、近代棉纺织业、太平天国运动的经典研究,成为社会调查所(社会科学研究所)30年代后最为耀眼的成果。陶孟和支持历史研究不是临时起意,在北大任教时,他撰写过《新历史》,将中国的旧历史归为重写法而不重事实的文学,提倡重事实的新史学。不同于傅斯年借用语言学、民族学的新材料拓宽正典历史视野的做法,陶孟和强调的史学之“新”和社会调查一样,重点落在把握当下,而不是追溯起源。
经济部门史是社会调查所史学研究同仁最常见的选题。不同于燕京学派以“社区”作为研究单位、将经济视为社会细胞中五脏六腑的一部分,社会调查所的学者往往站在“国民社会”的层面,视经济变迁为理解社会最重要的环节。这并不是纯粹的学术选择,更与研究者的家国情怀有关。汤象龙在清华大学的毕业论文即以《鸦片战争的经济原因》为题,后与从经济学系毕业的梁方仲合作,将清宫的财政档案、海关档案变为直接可用的经济表格,开创了小组的研究传统。作为“史学研究会”的第一任总务,他期待这个组织可以“二十年中理出中国社会经济史的头绪,三十年中写出一部像样的中国社会经济史”。梁方仲以研究明代赋役制度开启了自己的学者生涯,但他同时关注正在发生的土地改革,甚至于1939年离开国统区特赴延安考察。严中平著名的棉纺织业史研究则在抗战的背景下,源头是抗战前社会调查所对中国东部手工织布业的实地调查。显然,这些“经济史专家”将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生活经济遭遇的挑战作为自己研究历史的核心关切。早年以历史考据知名的罗尔纲则回忆说,自己正是在入所接触汤象龙、梁方仲等人后,才写出了《太平天国革命前的人口压迫问题》这样的文章。
将社会调查所的第二代学人凝聚在一起的,既有他们共同的家国情怀,又有陶孟和这个思想与学问的“最大公约数”。对于这种直接的“经世济民”取向,陶孟和本人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他曾几次呼吁学者为战后经济重建出谋划策,并组织这类跨学科的讨论。陶孟和之所以能促成这样的讨论,也有赖于他对古今知识的博通。罗尔纲在回忆梁方仲时,曾提起后者对陶孟和的称赞——“通人”,而在罗尔纲看来,曾代陶孟和行所长职的梁方仲恰恰也是第二代中的“通人”。经济史小组的分工模式复制了社会调查所在社会研究上从局部到整体的设想,毋庸置疑,陶孟和的“通”是社会调查所多元而统一的关键所在。
经历抗战中的辗转腾挪后,社会科学研究所终于在1945年迎来了抗战的胜利,在更名为社会研究所后,它于次年返回了中国东部。在1948年中研院围绕是否迁台的争论中,陶孟和坚决反对同事傅斯年、中研院院长朱家骅的主张。社会研究所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学术机构整体进入新中国的代表。新中国成立后,陶孟和历任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编译局局长、图书馆馆长等职,积极投身新中国的社会科学建设。
纵观陶孟和一生,他从未自居为某一学科的创始人,也没有通过坚持特定的理论或社会研究方法来建立某个“学派”。他从整体出发的社会观念以及他在学术背后坚持的道德态度,使得他的作品在今天并不容易被学科史所消化。在这里,我们溯洄从之,试图拨开枝蔓的个人记述,重新还原中国社会科学历史上的陶孟和。今人需要如何拾起他留下的遗产,仍是耐人深思的问题。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北京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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