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2月9—10日,“民主:全人类共同价值”国际论坛第二阶段会议在京举办。来自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前政要、智库代表、媒体图书馆出版社代表以及国际组织代表与会,就各国民主实践、民主检验标准、民主目标进行了广泛讨论,并认为人民满意是民主实现的核心目标。以下是俄罗斯国立人文大学现代东方教研室副教授娜塔莉亚·波莫佐娃主要观点摘编:
当我们讨论民主的时候,不同国家的人民可以依靠其所在国的历史经验、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等因素选择价值观和民主模式。美国模式不一定适合其他国家。例如,只有数百万人口的新加坡,也选择了符合本国的道路,摆脱了贫困,避免社会政治动荡,最终实现社会和谐。
中国在经济和科技等领域都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人权领域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消除绝对贫困就是这些成果的一个明显体现。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社会、个人有着密切关系。除了自由之外,个人还对国家、社会负有责任。
这实际上是中西方对于人权认识的根本区别。在《欧洲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公约》等官方文件中,西方国家都没有提到一个人对其父母、子女、社会和国家应尽的义务。
每个国家都有权选择政治制度和经济社会模式。只有世界呈现多样化发展的时候,才有利于世界整体进步、全球社会体系的形成。不同发展模式之间可以相互竞争,但谁也无权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民主是西方国家试图垄断的一个理念。中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将民主纳入其中。中国从未侵略过其他国家,也从未强迫其他国家改变政体并采取中国模式。
民主不是一种形式,而是具有实质内容的。民主的本质可以归结为首先确保基本人权,即生存权、健康权和工作权。是否能够成功实现这些权利,是特定国家在实施自己的发展道路和社会政治模式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长期以来,一些欧盟国家不仅关注其母国的人权问题,也关注其他国家的人权问题。然而,2020年一项在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进行的社会学调查显示,在个人权利是否受到尊重这方面,这些国家的大部分人民未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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