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又译为“肯定性行动”)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的重要成果之一,是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任总统相继签署的旨在入学和就业方面对少数族裔、妇女、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进行优惠照顾的一系列总统法令及相关举措。
关键词:平权;法案;美国教育;加州;美国联邦
作者简介:

平权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又译为“肯定性行动”)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的重要成果之一,是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任总统相继签署的旨在入学和就业方面对少数族裔、妇女、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进行优惠照顾的一系列总统法令及相关举措。
从“隔离但平等”到“平权法案”
南北战争之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3修正案,从此奴隶制在美国被废除。1868年,美国宪法第14修正案确定公民权利及给予联邦政府更大权力以要求各州提供平等法律保障。但是,在这之后很长的时间里,包括黑人在内的少数族裔并未享受到与白人同等的权利(包括受同等教育的权利)。
20世纪50年代中期之前,美国南方一些州还保留着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的政策。根据路易斯安那州当时已经通过的相关法律,白人和有色种族必须乘坐“隔离但平等”的车厢。从此,“隔离但平等”的种族歧视政策一直延续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
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轰轰烈烈的黑人运动和妇女解放运动,美国政府不得不承认,黑人后裔在解放100年之后仍然处于社会的底层,不易向上层流动。美国政府决定对这种长期的不公正对待进行政策上的补偿。1961年3月,美国总统肯尼迪签发了第10925号行政命令,首次使用了“平权法案”一词。1964年的美国民权法案要求结束种族隔离,消除种族歧视,为“平权法案”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民权法案的法理依据是联邦宪法中的“贸易”条款,而非“平等保护”条款。1965年9月,约翰逊总统签署了著名的11246号行政命令:《平等的雇用机会》。这项命令实施之后,美国高校录取制度成了热点,一些大学开始明确地给非洲裔、拉美裔的大学申请者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