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高房价”、“住房难”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之痛、或者说被建构成为城市最突出的社会不公现象,在目前中国,这其实是一件充满现实纠结的事情,也是一个因充满悖论而令分析评论家们头疼的议题。
关键词:蜗居;困境;住房;不公;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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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房价”、“住房难”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之痛、或者说被建构成为城市最突出的社会不公现象,在目前中国,这其实是一件充满现实纠结的事情,也是一个因充满悖论而令分析评论家们头疼的议题。
“住房不公”问题背后的悖论
中国城市中目前最突出的住房不公现象,在笔者看来,大致可列举为:民工及其家属不仅被排除在公开的住房供给系统之外,同时还受到住房市场的种种排斥,包括租房门槛和借贷限制等;白领群体被置身于“买不起房”却又“不能不买房”的困境之中;以空间公平为原则、以保护贫困层居住生活为目的的公共住宅制度的缺失——政府作为城市开发运动的主导者并没有将巨大的开发利润以二次分配的方式用以“为穷人造房”,而是以级差地租为原则、以直接交换的方式,强制性地让城市下层居民拿内城的房屋(土地)去换取远郊的所谓安置房。
当然我们可以将这些现象视作具有世界普遍性的问题。在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的发达国家,对土地、空间的开发、再开发,往往被“作为经济增长机器的城市”当作维持其经济竞争力的主要途径和方式之一。对开发利益的政府需求和资本企图,往往会导致房价高涨、市民生活及其社区传统被破坏以及政府对住房保障责任的逃避。与此同时,在东南亚、南美及非洲的不少发展中国家和后发展国家,由于农业受到全球市场冲击,同时农村被国家所放弃,农民大量涌入城市占地占房或租住贫困街区小屋,从而导致贫困窟漫延。在那些地方,城市政府设置隔离装置以排斥农村人口、拒绝为贫困群体提供公共资源等等,也是普遍的现象。
中国的问题,兼具发达国家和后发展国家的各种特征。但是,我们最需要解释的,可能还不是中国问题的复杂性,而是,中国城市的住房问题其实一直没有被建构为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不公”问题。
在几乎没有任何无主地、无主屋或公共空间可供违法占据的中国城市,一亿几千万的农村人员作为产业化、城市化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流入城市,国家和城市政府对他们的居住生活不承担任何保障责任,而文化知识界、舆论界以及民意代表们,也一直没能将此建构成一个事关公平正义原则的社会问题,以此推动相关社会政策的建立。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令人遗憾的问题。当然,今天在“民工公寓”、“青年民工、民工二代问题”等的议论和相关政策中,民工的居住问题正被有限地表述。但这实际上表明了,农民工的生活需求,一直是被放在“劳动力供给”或“劳动力的再生产”的意义中被建构为问题的。这可以被理解为产业的需求、资本的逻辑,而难说是基于公平原则的道义关怀。
另一方面,房屋动迁是近年来广受关注的舆论话题和学术课题,但细细看去,在由学者及评论者们建构的有关“动迁居民维权行动”的话语框架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多少以“城市公平”为主旨的社会批判。学者们大多对市民的“行动”表示了兴趣,却对他们作为城市权利的主体、他们所表达的公平诉求本身,包括他们生活需求的正当性,在动迁过程中空间上被排斥、生活目标丧失、生活结构遭到破坏等等的问题,没有给以相应的意义建构。
在“城市化”、“城市发展”作为意识形态和国家目标的强势笼罩下,人们对“城市公平”的价值阐释和制度批判,显得那么无力、充满悖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