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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单独二孩”要退独生子女待遇? 卫计委说不用退还 人社局称还在研究
2014年04月11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记者邓圩 字号

内容摘要:近日,广州准备生育“单独二孩”准妈妈遇到新问题,不少人反映被要求退回之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才能办生育“二孩”手续。

关键词:计委;研究;生育;独生子女;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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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广州4月10日电 (记者邓圩)近日,广州准备生育“单独二孩”准妈妈遇到新问题,不少人反映被要求退回之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才能办生育“二孩”手续。

  据了解,独生子女待遇主要包括人口与计生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社保部门发放的生育津贴。

  对此,广州市人口与计生局明确回应,之前享受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肯定不用退。另外,广东省卫计委粤卫(2014)20号文也要求,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再生育时应收回光荣证,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回。“但生育津贴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广州市卫计局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准妈妈生育津贴计算标准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广州市人社局服务咨询窗口负责社保咨询业务的工作人员称,生育“单独二孩”确实要退还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即要把独生子女获增加的35天产假的待遇按比例退回。对此,广州市人社局有关部门告诉记者,相关情况该局已经了解,正在研究中。截至发稿前,尚无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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