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认知模式评析协商民主建设?筵董石桃中国协商民主是通过嵌入国家建设和社会结构之中,以一种“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路径,来实现中国民主政治的内生性发展。协商民主发展的建构论认知模式注重协商民主发展的主体自觉性,强调政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对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推动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因此,中国协商民主的建设必须重视培育公民协商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味强调自生自发的民主建设,可能导致社会民主治理的消极态度,忽视政党、政府、社会组织等政治主体推动民主发展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关键词:协商民主;认知模式;民主建设;中国;政治;民主发展;嵌入论;民主制度;分析;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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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协商民主是通过嵌入国家建设和社会结构之中,以一种“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的路径,来实现中国民主政治的内生性发展。
“认知模式”一般指个体或群体掌握知识和想法形成的模式,认知模式和认知过程是人们行为产生的基础。因此,不同的认知模式将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国家关于民主建设的规划和方略。新时期,发展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建设的重点,而认知模式的探究对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进一步拓展、深化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综观关于中国协商民主的讨论,主要存在建构论、演进论及新近发展的嵌入论三种认知模式。
建构论认知模式
建构论认知模式源于唯理主义传统,主要基础是“建构理性主义”,其根本特征乃是相信人类理性的至上性以及社会建构的规划性。“建构论”者一般认为,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包括民主制度,都是人类运用理性所创立的结果,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须建基于整全周到的设计和规划。应用于中国协商民主建设的探究,有许多成果自觉或不自觉地从建构论角度予以分析,如有论者指出,“为了消解由于社会结构性不平等对协商民主带来的不利影响,必须从‘控制’和‘设计’两个维度进行实践展开”,有学者提出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制度设计应当遵循五项基本原则,有学者提出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共识性基础”,有学者主张“通过顶层政治构建重塑协商民主的制度基础”等等。
协商民主发展的建构论认知模式注重协商民主发展的主体自觉性,强调政治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对协商民主发展的重要作用,对于推动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但是,建构论认知可能存在以下不足:首先,可能导致协商民主建设的功利性,容易将协商民主建设工具化,忽视协商民主的目的性价值;其次,可能导致协商民主建设的符号化,对于实践过程中的方案调整和修正重视不够;再次,可能导致协商民主建设的伦理原则性或普遍主义,以一元化的民主模式为标准来评价甚至否定民主的多样性。
演进论认知模式
演进论认知模式根源于哲学认识论中的理性怀疑主义和经验主义,强调人性本身是有缺陷的,人类制度是自然“进化”的,人为的制度控制和指导诉求,不仅不可能实现,而且会导致自由的丧失和文明的毁坏。应用到协商民主发展的路径分析,演进论认知模式往往对传统充满温情和敬意,如有学者强调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宝贵的民主基因,强调当代中国协商民主的历史底蕴;有学者强调中国协商民主的“成长性”,“协商民主是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生长起来的民主形式,决不是舶来品”。总之,“演进论”大多强调中国协商民主具有自发生长的历史和环境特征,主张在妥协中寻求解决社会问题的规则机制,而不是通过推倒、抛弃一切“旧传统”,“建构”一套所谓全新的制度。
“演进论”认知模式强调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注重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内在必然性。这些认识对中国协商民主的发展,尤其是克服中国民主建设的焦虑情绪,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历史价值。但演进论的不足在于:首先,容易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协商民主制度设计中的作用;其次,容易忽视协商民主运转过程中人们行动和参与的作用。协商民主制度不但产生之初受人的意志影响,其运转好坏同样离不开人的积极行动和参与,并不完全是一种自生秩序的自然之物。因此,中国协商民主的建设必须重视培育公民协商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味强调自生自发的民主建设,可能导致社会民主治理的消极态度,忽视政党、政府、社会组织等政治主体推动民主发展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