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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颁布实施
2014年09月02日 00:00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民委 字号

内容摘要:新修订的《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关键词:条例;巴马瑶族自治县;国际旅游区;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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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自治条例,8月29日,巴马瑶族自治县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工作动员大会。会议指出,《条例》是巴马瑶族自治县在加快推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制定的一部重要的民族地方性法规,是对多年来民族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和发展,是该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以实际行动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热潮。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建设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战略定位,积极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要把学习《条例》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课题,纳入党校对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要运用专题讲座、集中培训等形式,把学习《条例》带进社区、村屯和企业。宣传部门要组织县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栏、广告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小册子以及民间山歌会等形式进行宣传,让《条例》深入人心。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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