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马克思主义 >> 热议
为什么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014年11月13日 01:47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马治国 字号

内容摘要:但要有主有次,一定是我国特色为主,吸收对我国法治文明有益的他国因素,同时融汇在我国特有的法治现实基础与历史沉淀中,坚持走自己的法治道路,永不迷失方向。

关键词: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国;选择;中国

作者简介:

  开栏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为“法治中国”建设描绘了新图景、确定了新方向,在我省社科理论界引起强烈反响。日前,在省委宣传部组织召开的全省社科理论界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景俊海要求全省社科理论工作者要认清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加强思想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全会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为全面落实中省部署,本报特别开设“学习四中全会精神大家谈”专栏,精选并推出一批专家学者的优秀理论成果,旨在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好、全面准确阐释好全会精神,引导和推动我省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道路是方向问题,带有根本性。走什么法治道路,是中国法治化进程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根据中国发展的实际需要,能够解决中国在发展建设过程遇到的社会问题的法律治理的途径和模式。就是不照搬照抄但却可以学习借鉴任何国家法治经验的中国法治模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党的领导表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这条法治道路的具体标志是“四个坚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根本上保障人民权益,是本质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是基本方式;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与国情相适应、与社会相对接,是基本前提。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隋萌萌)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