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民族关系、民族问题从来都是国家大事。民族是一种复杂多元的社会存在,民族问题关涉到国家稳定发展和世界持久和平。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既要遵循政治文明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国历史和现实国情。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特色道路开创了政治发展的新范式,提出了解决民族问题的新理念新方案,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
充分发挥党的统合建构功能
政治文明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的产物,标志社会在政治生活领域的进步状态。国家的产生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大进步,是政治文明发展最重要的标志。在人类脱离蒙昧野蛮状态进入文明生活以来,国家事实上成为社会文明的现实载体,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巩固和促进了新文明的发展。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苦难深重,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共同浴血奋斗,结束了“人民五亿不团圆”的局面。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特色道路,是尊重历史、符合国情、顺应人心的正确选择,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在解决我国民族问题实践中探索出来的伟大成果。
人是政治的逻辑起点,政治事务实质是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人类社会自始就伴随着各种错综复杂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又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变革。国家是人类社会有组织的政治共同体,它提供了解决集体生活难题的秩序。政治权力是一种相对于个人而言独立存在的社会力量。政治文明为社会成员设定了规则体系,为利益分配提供结构、机制和方法。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家公共利益分配遵循的是资本逻辑,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保护个体、群体按照他们对生活意义和目的的理解而生活的能力。
马克思主义强调政治主体的实践性,主张政治生活属于劳动人民,始终把劳动人民作为政治价值关怀的对象,作为实践主体的劳动人民是真正的政治主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将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形成了超越党派利益、坚守初心使命的政治内动力。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党的全面领导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人民利益为归宿,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受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和任何特权阶层的左右。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统合全社会力量不断增进各族人民的福祉。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实现中华民族大团结,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凝聚各民族、发展各民族。
创设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统一国家内部地方性的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自治权的一种政治制度。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体现了统一与自治的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理念是“合”而不是“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政治文明智慧,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实际相结合的成功创举。周恩来同志曾称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创举。”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是丰厚的历史遗产,保持国家完整统一,实现共同繁荣发展,是各民族儿女的夙愿。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把解决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平等团结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内容,在长期的探索过程中,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基本共识: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儿女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团结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各族人民勤劳勇敢,热爱和平,赞成平等联合,反对互相压迫。新中国成立之际,中国共产党明确指出民族自决和联邦制不适合中国国情,采取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一直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采取转移支付、对口支援、兴边富民行动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积极推进基本服务均等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各族人民。如今,民族地区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是民族政策成功的显著表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70年沧海桑田、波澜壮阔,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今天的中国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工程抓实抓好,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全面推进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
探索出现代国家认同的新范式
认同反映了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是共同体的内在凝聚力。国家认同是现代国家政治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是现代国家建构的根本性问题。民族多元与国家一体关系的协调是国家认同建构的基本问题。自由主义主张消除民族差异,打造同质化的公民,自由主义语境下的民族国家奉行自由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民族国家建构的主基调是主流文化对少数族群文化的同化,民族国家叙事问题的症结是拒绝承认共同体内部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利益。多元文化主义承认情感、语言、记忆、习惯等传统纽带的现实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民族对于国家的集体认同。但从根本上看,多元文化主义事实上不能提供一种平等而合理实现多元民族集体权利的政治秩序,最终无法解决现存的民族问题。
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国家理论蕴含着现代国家认同的基本原理和核心要素,马克思主义多民族国家叙事从根本上实现了民族与国家关系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现实的人”和人的社会本质的基本论断,以及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世界历史理论等重要观点,是现代国家认同建构的科学理论基础。马克思认为,“人们是自己的观念、思想等的生产者,但这里所说的人们是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们,他们受着自己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交往的一定发展——直到交往的最遥远的形态——所制约。”现代国家认同必须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立足于人的社会性和本质力量的实现,遵循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规律,坚持科学实践观和认识论,把认同主体放置于共同体现实的交往形式中加以考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发展既是历史唯物主义规律的反映,更是中华民族自身时代性的体现。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伟大祖国,国家认同源自中华民族认同。把我国各民族维系于一个统一的大家庭中而又世代传承的纽带,主要有三个:一是国家的长期统一;二是各民族相依共存的经济文化联系;三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结成的休戚与共的关系。民族关系本质上是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中,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历史格局,并创造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人类共同价值的认同机制研究”(21BKS181)研究成果】
(作者系北方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宁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国家民委北方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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