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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豪”与“游士” ——清末民初地方与国家之间的士大夫精英
2015年11月26日 11:28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作者:许纪霖 字号

内容摘要:从西周到清代,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封建制、贵族制和王权官僚制三种不同的制度,相应地也产生了封建士大夫、世家大族和官僚士大夫三种精英形态,地方与国家之间因而呈现出不同的关系。到清末,地方主义开始崛起,辛亥革命就是一场地方对中央的革命,民初经历了代议民主制和行政权威制之后,到1916年之后,显现出五代十国式的藩镇割据,读书人再次成为自由流动资源,分化为沉淀到地方的“土豪”旧绅士阶级和接受了新文化洗礼的“游士”新知识阶级。联省自治的失败意味着地方“土豪”已经失去了历史舞台,而国民党联合了新的“游士”阶级最终统一了中国。

关键词:革命;士绅;阶级;士大夫;贵族;精英;土豪;官僚;中国;游士

作者简介:

  摘要:从西周到清代,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封建制、贵族制和王权官僚制三种不同的制度,相应地也产生了封建士大夫、世家大族和官僚士大夫三种精英形态,地方与国家之间因而呈现出不同的关系。到清末,地方主义开始崛起,辛亥革命就是一场地方对中央的革命,民初经历了代议民主制和行政权威制之后,到1916年之后,显现出五代十国式的藩镇割据,读书人再次成为自由流动资源,分化为沉淀到地方的“土豪”旧绅士阶级和接受了新文化洗礼的“游士”新知识阶级。联省自治的失败意味着地方“土豪”已经失去了历史舞台,而国民党联合了新的“游士”阶级最终统一了中国。

  关键词:地方与国家/绅士阶级/知识阶级/辛亥革命/联省自治/国民革命

  作者简介:许纪霖,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上海,200241

  标题注释: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现代认同中的核心观念:以个人、国家、道德、宗教为中心”(11JJD770021)中期成果。

 

  历史上的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自秦朝之后就建立了大一统,但二千多年来,将近一半的时间又处于王朝林立的分裂状态。分分合合,始终有一个想象中的中国。在中国内部,有中原与边疆之分,也有中央与地方之别。中国不仅是一个中央帝国,也是一个地方中国。士大夫是国家与地方连结的纽带,从士大夫精英的历史可以考察历代地方与国家关系的演变。那么,进入了“三千年未有之变局”的清末民初,国家与地方的关系发生了什么样的逆变?士大夫精英从中扮演了何等历史角色?在科举废除之后的中国,旧士绅阶级逐步让位于新知识阶级,而在1916-1925年间,正是这两个阶级同时并存新老交替的时期,他们如何在地方与国家的冲突之中展开角逐?这些问题,正是本文要研究的核心内容。

  一 历史上的地方、国家与士大夫

  从西周到清代,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封建制、贵族制和王权官僚制三种不同的制度,西周是家国一体的宗法封建制,秦汉是有限的王权官僚制,魏晋南北朝到隋唐是贵族制,宋元明清是绝对的王权官僚制。在这三种不同的制度形态下,不仅国家与地方的关系迥然不同,而且士大夫精英也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在宗法封建制之下,它们是封建士大夫,在贵族制下,他们是世家大族,而在王权官僚制下,他们是官僚士大夫。

  先看第一阶段西周封建制。宗法封建制,乃是天子封诸侯为立国,诸侯分封土地和人民给卿大夫为立家,因而形成金字塔形的封建等级制度。所谓的家国天下,就是以这样的宗法分封制联为一体的卿大夫、诸侯与天子。天子代表天下(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国),诸侯代表列国(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地方),卿大夫代表采邑(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家乡),家国天下之间,通过层层分封与效忠而形成血缘—文化—政治共同体,既是亲戚,又是君臣,如同一个大家族;同时,受到分封的诸侯与卿大夫对自己的封地有绝对的自主权,不受天子的支配,因此,诸侯国和采邑之间又是独立的,相互不隶属,各有各的特色。拥有独立采邑的地方贵族卿大夫只需对自己的宗主诸侯效忠,无须对天子承担义务;而最底层的庶民与士更是只知有家(采邑),效忠于家(卿大夫),不知有国(诸侯),更不知天下(天子)。①卿大夫及其所依附的士阶层,身为封建时代的地方精英,他们是自己封地的实际所有者。虽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名义上属于周天子,但一方贵族可以独立决定地方的各种政治、社会与宗教事务,有强烈的家(地方)意识,但是否有国与天下意识,这将取决于不同层次贵族的相对位置,底层贵族大夫与士仅仅忠诚于家,对他们来说国与天下显得极其遥远;一邑之主的公卿则不同,其对宗主国诸侯有忠诚的义务,但周天子所代表的天下对他而言则天高皇帝远。真正对天下负有宗法与政治义务的,则是受周天子分封的各同姓和异姓诸侯。从士、大夫、公卿到诸侯、周天子所形成的宗法性分层网络,有一套严密而复杂的周礼得以维系。

  待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封建制度逐渐解体,到秦始皇时代,建立了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的大一统国家。秦朝的郡县制,权力高度集中在皇帝手里,地方毫无自主性可言,再加上前所未有的苛政,秦二世而亡。继之而起的汉朝,总结了秦政速亡的教训,在汉初融封建于郡县之中,这就是所谓的郡国制:郡县与诸侯国并行。虽然到文景两代诸侯削弱,郡县强化,但地方仍然有相当自主性,乡县三老,皆由基层选举产生,与县令有商有量,官民合作。太守、县令施政,必得照顾地方舆论,尊重地方意愿。两汉的郡太守,如同古代的诸侯,只是太守不能世袭而已。其官吏皆忠诚于他,“当时的士大夫,似乎有双重的君主观念,依然摆不脱封建时代的遗影”。②两汉的察举制度与后来的科举不同,不是自上而下选拔人才,而是自下而上推举乡里贤达,民间乡议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钱穆称赞说:“两汉人才皆从地方自治出,而地方自治则注重学校教育与乡邑清议,宜乎两汉吏治之美,冠绝后世。而汉代国力之隆,治化之蒸,亦皆本于此矣”。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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