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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院校技术合同风险控制路径探究
2015年04月09日 09:46 来源:《中国高校科技》2014年第12期 作者:邹丽阳 陈瑞燕 王建文 字号

内容摘要:随着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产学研合作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地方普通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日益密切,技术合同管理愈发重要。因此,地方院校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构建合同评审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合同执行服务机制,达到强化合同管理,控制合同风险的目的,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关键词:地方高校;技术合同;风险控制;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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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产学研合作成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重要途径,地方普通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日益密切,技术合同管理愈发重要。因此,地方院校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通过构建合同评审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的合同执行服务机制,达到强化合同管理,控制合同风险的目的,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关键词:地方高校 技术合同 风险控制 路径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Cc/2013/01/027)成果之一

  在技术市场交易过程中,技术合同是双方权利保障、义务约束的重要法律文本。技术出让方和技术受让方通过签订技术合同,开展合作,解决了许多技术难题,创造了很多科技成果。地方院校在技术合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定风险,剖析并解决地方院校技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迫在眉睫。

  1  地方院校技术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1.1  地方院校技术合同管理特点

  本文所述地方院校是指办学规模相对较小,没有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培养面向某个行业或者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全日制本科学校,多以“××学院”命名的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院”。与综合性大学、研究型大学相比较,学院在技术合同管理上有其自身特点。

  (1)年度成交技术合同总量较少:江苏省教育厅每年都会统计全省高校技术市场交易情况,统计对象为江苏省69所高校,其中大学23所,地方院校14所,高职院校32所,本文仅讨论地方院校,对高职不作分析。2013年公布的统计结果中,从全省排名情况看,69所高校前20名都由大学包揽;从成交金额来看,超亿元的合同都由大学承担,仅有2所学院超9000万元,其余合同交易总盘子都较小。

  (2)单件合同金额相对较小:根据2013年江苏省教育厅高校技术市场交易统计结果整理得出,单件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合同,大学和学院均只有1所,说明企业与高校间超大金额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还较少;单件合同金额在20万~100万元间的合同,大学有20所,而学院仅有4所;单件合同金额<20万元的合同,大学是2所,学院有9所。地方普通院校体现出单件合同金额相对较小的特征。

  (3)涉外合同少,国内合同多:以江苏省教育厅高校技术市场交易统计中的14所学院为例,几乎没有一所学院设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承接国际合作项目。地方院校主要还是围绕地方经济服务,以国内合同居多,涉外合同较少甚至没有。

  (4)一般不具备技术合同管理的专门规章制度:通过对江苏省教育厅高校技术市场交易统计中的14所学院科技管理工作网站进行统计发现,综合性大学都会专门设立科技合同管理科室,制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学院普遍将合同管理工作与科技处工作捆绑,一般没有单独的科室,也没有出台专门的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1.2  地方院校技术合同管理存在问题

  (1)要约阶段:合同类型辨识存误区,条款内容随意删减,增加合同纠纷风险。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了技术合同四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范围。但在技术合同管理中发现,张冠李戴的技术合同时有发生,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时却选择技术开发合同;与企业协商开发合同时,对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不加以区分等,致使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责任不明晰,导致合同交易成本增加与合同纠纷。

  科技部印制了《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其主要条款可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的具体类型及内容商定。而学院常有教师嫌格示范本条款多,填写麻烦,随意删减示范文本中的条款内容,如可行性论证、技术保密等条款,仅保留主要条款内容。有部分科技人员自认为和企业关系不错,于是自制合作协议,仅简单地列出技术目标、主要技术内容、合同金额等,对双方的违约责任、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等均不做约定。然而,签订技术合同是一项法律行为,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才会得到法律保障,科技人员上述“君子做法”降低了双方的法律保障指数,增添了不必要的合同风险。

  (2)承诺阶段:法律意识淡薄,条款内容含糊,人为降低合同的保障度。技术合同一般包括合同标准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合同经费预算或概算,合同经费或报酬的支付方式,验收标准及方法,技术成果的分享原则,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等。这里面技术目标、技术内容、技术方法和路线,报酬标准、报酬的支付方式,保密责任、违约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等,必须给出非常明确的说明。但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有些教师为了能尽快与企业达成协议,不顾实际情况扩大技术目标的范围,提高技术指标,夸大提交的技术成果数量;有些科技人员为了保持长久的合作,在保密责任、违约责任中对对方不提要求,主动承担各项责任等。这些做法都增加了学院技术合同的风险,并导致高校无形资产的流失。

  (3)履行阶段:重科研资助资金,轻权利保护意识,研发成果归属不明确。从法理的角度来看,合同行为是一个包含协商、缔约、履行、救济(诉讼)在内的全过程,履行合同才是实现双方当事人合作意图的核心和关键。只有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及时、有效、合法、顺利地完成各自的合同义务,合同的目的和效果方能实现。但是在地方院校技术合同实务中,校方主要将注意力放在事前的要约阶段,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缺乏有效的跟进,对合作方资信状况的变化缺乏了解,对合同履行的进度和效果缺乏监控。高校技术合同侧重于保护科研教师的科研热情和智力成果,以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作为法律依据。但有的教师在签订技术合同时,维权意识淡薄,认为帮助企业解决了现实问题,也拿到了相应报酬,成果都应归企业所有,结果导致学校的无形资产流失。在技术合同中缺少保密条款,对保密问题没有做出严谨和详细的约定。

  2  地方院校技术合同风险控制路径探究

  2.1  加强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高校科技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业务能力影响着技术合同签订的质量,科技人员法律意识的提高直接决定着技术合同对学校声誉的影响。对此,地方院校在日常管理中应定期对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法》、《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法律武器;定期开展技术合同纠纷案例剖析,以案说法,提高科技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定期组织技术转移谈判技巧研讨,提高科技人员在技术谈判中的自我保护技巧。通过学习,不仅使科技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提升,也建立起了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桥梁,使科技管理工作与科技人员的创新开拓精神融为一体。

  2.2  尽早介入,建立科技合同评审评估机制

  学校与企事业单位达成一项技术合作,大致要经历三个环节:洽谈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地方院校要及早介入技术合同管理,建立三级技术合同审核管理体系,尽量做到“绝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三级技术合同审核管理体系由三类部门组成: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审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在合同洽谈期间,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组织风险评估专家介入,对合作对象进行风险规避能力、资质信用、科研项目的研发能力、合同的履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在合同签订阶段,主要依据合同金额来决定风险和技术评估的组织方式,对项目的技术成熟度、技术保密、知识产权的归属等进行论证审核。可依学校实际设定一般金额合同和大金额合同。如合同金额以50万元为分界点,<50万元的合同为一般金额合同;≥50万元的合同为大金额合同。一般金额合同由二级学院组织审核,大金额合同由二级学院组织风险评估专家小组进行论证审核。通过技术和风险评估后,经审计部门进行法律咨询,科技管理部门对技术合同经费进行形式审核和技术市场登记报备,报主管校长同意后,方可签约。

  2.3  规范合同管理,建立科技合同执行服务机制

  客观地说,合同签约时表现的规模和金额只是虚化的数值,只要合同没有得到真正履行,这些数值其实都毫无意义。这就需要学院建立完善的科技合同执行服务机制,建立起由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校行政主管部门、实验室研究中心组成的立体网络合同执行服务体系,围绕课题研发需要和学院实际,协同服务,做好合同的执行和服务工作。

  在立体网络合同执行服务体系中,要明确分工,以合同项目为中心,开展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团队是技术合同的主要执行人和责任人,合同约定任务的既定完成人,同时负责在项目进程中与校方、与企业方保持良好沟通,负有保管合同进程中各类文档的职责。二级学院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的技术支撑方,做好所在学院团队间资源分享的协调方,确保项目负责人团队如期完成合同任务。实验室、工程中心为团队提供实验场地,并与项目团队协商服务报酬。合同执行过程中会使用到学校的各项资源,需要行政管理部门出台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为项目的顺利运行提供保障。如合同执行期遇到不可控风险或合作方改变合作意愿,科技管理部门需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及时办理合同的中止和撤销,规避风险。

  参考文献:

  [1]温雪馨,黄玛莉.试论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与服务[J].中国高校科技,2011(11):26~27.

  [2]杨鹏飞.高校科研合同风险与防范[J].河南科技,2012(4):28~29.

  [3]葛军.高校技术合同管理研究[J].科技管理,2012(5):31~32.

  (作者单位:江苏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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