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行业特色院校与其所属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协同创新是实现行业与行业特色院校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行业院校目前还存在定位不合理、特色不突出,缺乏与企业的深层次合作,培养的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不足等问题。行业特色院校应主动适应行业、企业的需要,与相关行业构建行业融合模式机制,进而推进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协同发展。
关键词:行业特色高校;融合模式;协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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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行业特色院校与其所属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协同创新是实现行业与行业特色院校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国行业院校目前还存在定位不合理、特色不突出,缺乏与企业的深层次合作,培养的学生创新实践能力不足等问题。行业特色院校应主动适应行业、企业的需要,与相关行业构建行业融合模式机制,进而推进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协同发展。
关键词:行业特色高校 融合模式 协同创新
产学研协同创新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业特色院校因其特色明显、与其所属行业联系紧密,因此具有天然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大力推进协同创新,积极构建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融合模式机制,实现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的协同创新发展,不仅是建设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的重要机遇,也是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企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1 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协同创新存在的问题
1.1 学科布局贪大求全,定位不合理,特色不突出
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很多行业特色院校发展出现了盲目升格和争上层次的情形。高职院校争升本科,某某学院的名称改成某某大学,本科院校争着多上硕士、博士点。例如一些地质、矿业、石油、纺织类院校,与其他院校合并或改名后,原先学校的传统办学主体地位被淡化,对原来服务的行业情况变化、行业人才需求等各方面的关注度降低,弱化了与原来行业部门的联系,渐渐失去原有的办学特色优势。很多行业特色院校忽视自身办学实力与条件,忽略自身特有的学科特色,盲目追求高层次、大规模、全学科,向综合性、多学科大学发展,特色专业招生规模缩减,模糊了学科特色,削弱了原有特色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与行业的协同创新积极性和力度大为降低,客观上削弱了行业创新主体之间面向共性技术的协同攻关能力,制约了行业创新资源和要素的有效汇聚。
1.2 缺乏与行业企业的深层次产学研合作
目前行业特色院校的创新项目更多地集中于“短、平、快”项目,缺乏与行业内企业深层次的合作。一方面,企业比较看重行业特色院校帮其解决当前技术难题另一方面,行业特色院校更多时候也仅仅满足于双方“以解决当前技术难题为目的”的横向项目合作,对企业更深层次的技术需求和创新战略方面缺乏深入研究。同时,我国煤炭工业正经历战略性转型,传统采矿科学技术难以抵御不同地区煤炭开采出现的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迫切需要行业技术与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融合来解决生产科技难题,这就使得行业特色院校难以引领行业的技术发展。
1.3 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强,难以引领行业发展
我国行业特色院校在发展历史上,曾经培养过一批又一批行业领军人才,这些领军人才广受企业欢迎,为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渐深入,伴随着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战略的实施,高校人才培养的一个问题突显出来——培养出的学生普遍实践创新能力不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专业人才成长所依托的主体,包括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不再由政府归口管理,客观上造成了主体目标分散、同质化竞争加剧,导致高校对接行业创新战略需求不足、为行业培养专业人才主观意愿下降、行业企事业单位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的制度约束减弱、人才培养实践环境变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领军人才的成长环境。此外,高水平行业特色高校内部也存在科研对领军人才培养的支撑不足、科研与教学结合紧密度不够、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不高、领军人才培养机制不畅等问题。
1.4 与行业、企业的协同创新动力不足
当前的职称评价体系主要以学术水平为衡量标准,对科研成果的应用重视不够,导致教师和科研人员追求多发论文、多出专著,面向市场、面向实际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不足。此外,一方面由于行业特色院校利益分体制机制不完善,导致分配不公现象长期存在,使得行业特色院校主动与企业进行合作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考虑到企业长远发展的利益,企业对行业特色院校的科技成果是极为需要的,但许多企业领导层实行任期制,导致许多企业领导只满足眼前产品维持的情况,考虑企业长远发展。行业、企业缺乏主动与行业特色院校开展协同创新,引进新技术和开发新产品的动力。
2 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融合模式机制
2.1 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融合模式协同创新网络
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融合模式协同创新网络主要包括行业特色院校、政府和行业主管机构、行业中介机构和行业内龙头企业等形式主体。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含政府和行业主管机构、行业中介机构和行业内龙头企业)互动、协调、配合,积极服务行业需求,成立行业协同创新中心,解决共性问题。网络结构如图1所示。
核心协同层是围绕行业内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形成行业特色院校、政府和业主管机构、行业中介机构和行业主管机构、行业中介机构和行业内龙头企业间的互动网络,是多单位、多学科的技术集成和相互支撑的结果,其通过各主体间知识的流动,产生创新活动助推力进而形成创新成果。辅助协同层主要是行业特色院校产研究协同创新的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社会文化、习俗和规范、地理、历史环境以及基础设施等组成。通过建设行业协同创新中心,双方形成创新机制,行业特色院校可以在服务行业需求的同时,解决行业共性难题,努力建设行业一流学科,开创行业原创性重大成果,培养行业领军人才。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实现融合,达到双赢、多赢的效果。
2.2 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融合模式中行业特色院校的作用
行业特色院校作为融合模式中的组织者,是行业内专业知识的创造、传承、传播机构,可以为行业内各企业提供最新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输送专业技术人才,承担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员工培训等工作。一是行业特色院校利用其内部现成的图书馆、实验室和研发中心,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数据库、试验场所、实验设备等,从而参与到融合模式协同创新活动中;二是行业特色院校通过人才培养的协同创新,提供了大批的管理和技术人才给企业,如双方可以开展联合培养人才等;三是行业特色高校除了直接向企业提供技术输入外,双方还可以开展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且随着企业规模和双方产学研合作的增多,双方的合作日趋广泛。与此同时,行业特色院校在服务行业的发展过程中,完全掌握产业的发展脉络,加上其深厚的行业背景、学科优势和强大的行业影响力等特征,决定了其在推进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融合协同创新过程中,可以通过整合和优化学科资源,立足实现机构内部协调,与系统内其他主题开展多维协同创新合作。
2.3 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融合模式中行业的作用
(1)行业特色院校与行业融合模式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的作用。政府和行业主管机构是行业行政管理机构,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制定规则、监管规则运行和设立基金引导等参与并推动协同创新活动。政府部门的“有形之手”需要发挥巨大的作用,因为协同创新机制的建立需要有环境、教育、基础研究和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协同创新过程中是创新活动重要参与者,也是创新活动的发起人。政府产业政策制定者和行业主管部门影响协同创新的全过程。第一,政府可以超越行业相关的区域和地方的利益,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减少阻碍企业创新的因素,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第二,规则(相关法律、标准和政策等)为政府部门制定,创新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和协调也需要政府介入;第三,政府主管部门还可以成立产业创新发展基金,让中小企业有足够的资金投资创新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