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数字经济极大限度地缩短了区域、行业、主体间的经济距离,并不断加深与其他经济形态的融合程度,在国家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持续攀升。相对单一、滞后的传统风险防控方式在涉及行业广泛、市场结构复杂的数字经济面前显得越来越捉襟见肘。数字经济发展背后的隐忧亦逐渐显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锻造新型常态化数字经济风险防控体系,要冷静考虑多方利益和影响机制,树立整体性、全局性思维,以联系、发展的眼光研判问题,融合数字圈、产业圈两种形态,协调市场调节、政府调控两种手段,兼顾自主化、全球化两种发展方向。
强化数字圈与产业圈融合。强化数字技术、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是数字经济应对外部干扰、抵御冲击后恢复、重构乃至再创造的重要路径。在稳定制造业比重、强化制造业技术的基础上,一方面,促进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大型企业实现“技术升级—数字孪生—能力重构”的数字化转型,释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数字技术的红利,适应大型企业业务全方位、多场景、全流程的特性,实现信息技术与业务管理的真正融合,促进企业实现数字化革新;另一方面,在打造创新型、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群体的同时,立足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需求,引导各类市场化服务机构参与建设企业数字化的服务体系,通过分享数字化经验、介绍典型案例、链接企业资源等方式,指导中小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增强业务核心竞争力。
发挥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作用。数字经济重塑了经济形态,提升了市场效率,但未曾改变市场经济本质和资源配置机制,因此运用市场调节、政府调控两种工具是常态化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在市场机制层面,支持价格机制、价值规律发挥基础性作用,支持数据、算力等数字市场以平台方式运行,形成要素畅通、配置有效的数字经济全国统一大市场;在制度建设层面,优化行政资源配置以匹配数字经济发展,厘清政府监管数字市场的责任边界,构筑科学、合理、高效的数字治理体系;在市场监管层面,及时、准确地关注数字市场主体的风险累积,创新舆情监督、网络沟通、线上座谈等调控、监管手段,降低风险暴露不确定性的影响;在技术辅助层面,推动信息技术与市场监督的深度融合,打造数字企业经营、投融资、税收的电子监督平台,强化数字经济调控的针对性和精确性。
兼顾自主化与全球化两大方向。不断提升相关基础学科和核心技术自主化水平,是为我国数字经济提供技术安全保障的必由之路。要聚焦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和核心短板,加快推进数字技术国产自主计划,着力推动我国数字化进程从应用方式和商业模式两个层面创新向独立实现基础科研、应用开发、商业运营的数字闭环迈进。紧抓数字技术与全球经济活动融合的历史机遇,为构建公正、合理的国际数字经济新秩序提出中国方案,是我国数字经济减轻外部经济、制度冲击的重要契机。要感知各国数字理念差异与规则异质性,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重大规则、标准议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从而减少受不公正经济秩序束缚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在全球化浪潮中维护我国政府、企业、公民正当的数字权利和经济利益。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经济安全动态监测与风险防控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2&ZD164)阶段性研究成果】
(唐晓彬,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副院长、教授;何桂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对外开放研究院、统计学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