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绿色经济的区域分级治理

2022-12-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摘要:在高质量发展以及实践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绿色经济发展及其治理是必然的选择。绿色经济涉及全社会各个主体,以及不同区域、产业、企业等载体,其中循环、绿色、低碳、生态、环保、可持续及其法规、制度、规制、政策、管理与文化等要素呈现出的巨复杂性,决定了绿色经济治理的艰巨性。为此,本文从治理主体与理念、治理载体与要素,引入博弈合作思想,提出绿色经济的区域分级治理。

  关键词:绿色经济;区域;分级治理

 

  一、绿色经济治理的意义

  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绿色发展,实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有关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生态经济、环保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等备受青睐,但我们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应该根据实际可拥有的资源禀赋与人才技术等优势进行选择。考虑到循环、绿色、低碳、生态、环保、可持续等要素具有“异曲同工”的作用,尤其作为技术硬要素来说它们是等同的,此时的循环为“小循环”。但对于区域、产业、企业和产品等载体,以及理论、人才、工艺、经济、社会、发展等软要素来说,循环作为(要素)基本面代表着最大可能的发展机会或空间,此时的循环为“大循环”。显然,区域越大,以及区域、产业、企业和产品越多,循环的最大可能的发展机会或空间就越大。绿色作为核心,代表着贯穿并牵引循环、低碳、生态、环保、可持续的主线抓手“龙头”。可持续是它们共同的目标。绿色经济是集小循环、绿色、低碳、生态、环保,以及大循环和可持续等的有机整体(体系)。因此,我们重点选择绿色经济作为研究对象,即把循环经济作为基本面,以绿色经济为核心,兼顾低碳、生态、环保、可持续经济。

  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是实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必然选择。绿色经济归根到底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包容、普惠、公平、共生、可持续的发展。鉴于绿色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有关资源生态环境、社会文化等突出问题,绿色经济治理对我国意义重大。

  二、绿色经济治理的复杂性

  绿色经济治理,需要从绿色经济复杂性中找到解决“治标不治本”的突破口。我们认为,绿色经济复杂性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绿色性。绿色是大自然的底色,亦是体现自然价值的颜色。绿色性是绿色发展的根本属性,是指为了人与自然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在生产、工作与生活全过程中应尽可能减少能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消耗,节约资源和回收再利用,减少对空气、水、土壤等环境的污染。基于国内大循环,以绿色理念为指导,以自然价值实现为导向,以绿色需求、消费与回收再利用,绿色创新与生产为抓手,营造绿色营商环境,牵引创新、协调、开放、共享,以及生态、低碳、有机、节能减排,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实现人民权益和根本利益。

  其次,悖论性。发展绿色经济,兼具公益性与非公益性。一方面“不利己”,如增加成本、减少利润,且有风险,需要长期投入,政府与市场共同推动才能见效,会有很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利他”,对保护资源生态环境的贡献,以及获得社会给予的赞许和荣誉等,有很强的正的外部性。在市场监管缺失或不到位情形下,这种“不利己”与“利他”成为两难。在绿色营商环境下,应鼓励绿色技术创新与应用,倡导绿色消费,加强市场监管,形成绿色定价市场机制,让市场干净透明、有足够的绿色溢价,以赋能绿色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共生性。基于人与资源生态环境,以及人的生产生活等行为及其产生的排放是相关的,共生性是指发展绿色经济对于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地球,以及资源生态环境,是人类共同的义务责任与行为。在发展绿色经济中,需要考虑地球以及资源生态环境的承载力,平衡需求、发展规模、排放与处理排放的关系,不能一味为满足需求采用粗放型生产,需要尊重客观规律与现实条件,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满足合理需求与排放处理能力下选择发展规模。

  第四,平衡性。在发展绿色经济中,由于区域、产业、企业,以及社会、家庭与个人等多主体诉求差异巨大,诸如资源、技术与数字技术研发与应用、资本,尤其文化、治理意识、能力、水平,以及历史、现状与未来等巨大差异,加之复杂的经济活动和行为难以监测、追溯与监管,决定了我国区域、产业、企业,以及社会、家庭与个人之间巨复杂的博弈关系。因此,综合把握与平衡生命生理生产生活与生态、发展以及排放治理、绿色与创新协调开放共享、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与社会协调、发展与保护、效率与公平、平等合理与有效、历史现状与未来等都需要相互尊重、合作竞争与让步,方能实现共赢。

  第五,社会性。社会性是指在绿色经济发展中,每一个企业或产业、组织与机构、家庭和个人,都是排放者、责任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因此,需要普及绿色经济知识,提高全民素养,在全社会树立绿色价值意识,营造绿色文化,彰显“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形成自律的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面对绿色经济发展中平衡悖论问题及利益冲突时,需要全社会的格局与眼界、胸怀与情怀,摒弃功利与短视。正如“一蜂至微,亦能游观乎天地;一虾至微,亦能放肆乎大海”,我们每一个人在绿色经济发展中都有自己的作为。只要人人敬畏自然,尊重生态伦理,担当起社会责任,尽自己所能,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任何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容量存在巨大差距。区域、产业、企业,以及社会、家庭与个人需求或诉求方面存在复杂的利益关系。从跨区域、产业和企业来看,绿色经济有较大潜力的发展机会与空间,并以循环经济为基本面,以绿色为核心,在绿色创意创新与设计、绿色制造与生产、绿色采购与物流、绿色销售与服务、绿色消费与回收循环再利用全过程中创新、协调、开放、共享,并融入生态、低碳、有机、节能减排,实现循环与可持续发展。由此,可以看出绿色经济发展及其治理的重要性、可能性与艰巨性。

  三、绿色循环经济区域分级治理

  基于绿色贯穿于产品需求分析与研发设计、采购制造与物流、销售服务与消费回收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之中,需要从绿色经济复杂性中找到突破口,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此,基于尊重客观规律与现实差异,以及在绿色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各个利益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新性,我们提出绿色经济区域分级治理框架。

  (一)治理理念

  在绿色经济治理中,需要树立新的观念。一是文化意识。治理是一把“双刃剑”。基于绿色经济的特性,以“绿色优先”原则权衡利弊,营造绿色文化,充分发挥治理“主体多、要素多、机制多”的独特作用。二是全局意识。在绿色经济治理中,将国家全局利益摆在第一位,兼顾其他局部利益。平衡发展与保护、效率与公平、政府与市场、不同区域产业与企业优势互补。建立相互信任、非正式合作机制,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发生冲突时局部(小局)服从全局(大局),但需通过建立补偿机制给予局部(小局)适当补偿。三是合作意识。合作在一定程度上节约资源,有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公平有效合理。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在合作中充分体现公正、平等、合理与有效的机制和规则。四是自然意识。这类似于河水的二重性。对于河流治理,切忌人为任性筑坝,而应尊重、顺其自然与生态规律,以流向疏通保留河滩,实现季节性缓冲调节。这就是智慧及其智慧的体现,如李冰父子建造的都江堰,以及古人经常会用犀牛石来对河水进行分流。绿色经济治理更应如此。五是共生意识。在绿色经济发展中,关注人、家庭、企业、产业、区域、社会等与自然(环境、生态)的和谐共生。从历史、现在与未来考量,不同区域、产业、企业能力与作用不同,但它们都是绿色发展链条中不可或缺的。六是分级意识。区域大而复杂,要规避零和博弈。可依据地理、产业、技术与贸易关联,把区域递进分级划分为嵌套的层级,如区域地理连接的京津冀、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东三省等。

  (二)治理要素

  绿色经济治理,需要以循环的基本面、技术与环境要素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载体。不仅包括县、市、省等不同区域与地理连接的区域,以及资源、产业、技术、贸易关联的区域等,还包括产业、产业群、全部产业,以及产品、产品群等,它们都是绿色经济的实体。二是技术硬要素。如研发循环、绿色、低碳、有机、环保、可持续等共性技术、专项技术以及设备,满足绿色经济发展与治理需要。尤其发挥数字化在家庭消费、企业生产、产业发展、智慧城市与政府服务等中提升循环化绿色化水平的作用。三是软要素。一方面,包括理论、人才、经济、社会、发展等,尤其加强绿色经济理论的基础研究,针对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群众团体,以及家庭和个人等多主体,为实现共赢的“竞争与合作”博弈与多元主体参与沟通协调协商机制。尤其在博弈规则下,需要建立博弈补偿机制,对绿色经济中的弱势主体给予适当补偿;还需要营造文化博弈,考虑文化背景与差异对博弈的影响,倡导“和而不同”,切忌“同而不和”,尤为重要。另一方面,包括环境,如宏观、中观、社会和微观(企业)的思想、理念、法规、制度、规制、政策、商业模式、管理、文化,以及社会意识、责任等营商环境,为绿色经济提供所需要的科技、人才、金融、财税、保险等,以及监管相关的制度,营造追求优势互补、竞争与合作、共商共建共享共贏的求同存异文化环境,形成彰显绿色发展理念和责任的社会与文化的治理软环境。

  (三)区域递进治理

  面对绿色经济的特殊性和各方利益诉求与保护、历史现状未来与治理能力巨大差异与复杂性,以及寡头垄断市场结构特点,需要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智慧(软知识),依据第一性原理,抽丝剥茧,回溯事物本质,层层递进,在全国大目标大市场“一盘棋”合作下,尊重差异,采取三方博弈优势,避免双方零和博弈,选择区域三级递进治理,实现合作竞争、综合相对动态平衡的共赢。为此,把全国根据区域、产业、技术与贸易关联划分一系列嵌套递进的三个区域,即全国划分三个大区域。如东、中、西区域,每个大区域划分为三个中区域,每个中区域划分为三个小区域,如此等等,进行治理。又如全国划分东、中、西部作为第一个层级;再把东、中、西部分别划分为发达、欠发达与不发达地区作为第二个层次,如此等等,进行治理。

  总之,在绿色经济客观规律下,权衡把握绿色性、悖论性、共生性、平衡性和社会性,发挥制度、市场与文化合力,发挥经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每个人的智慧和创造力,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与有力社会治理的结合,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并有利于不同区域在共生下求同存异,在竞争与合作中实施区域递进、科学合理有效的治理,实现各方共贏。

 

  【作者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绿色发展大数据决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智库)主任、北京知识管理研究基地主任兼首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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