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一般的白领职员里面又分普通公务员的通用计划(General Schedule)、高级公务员的资深官员服务计划(Senior Executive Service)以及作为政务官员的高层阁员计划(Executive Schedule)。
关键词:公务员;工资;美国联邦;真相;联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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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专栏作家 吴谦立)公务员工资,一直是舆论的热点话题。在中国,已经有了至少700万的公务员队伍,这些公务员一方面手握大权,另一方面还享受不缴养老金等特殊待遇,自然成为许多年轻人向往的职业,也自然成为社会矛盾的一个焦点。在很大程度上,一般民众认定中国公务员为特权阶层乃是来自对于高级官员待遇的印象,或者来自贪腐官员的劣迹,另一方面,基层公务员又确实存在许多外人所不知的苦衷,他们承担执行一些不受欢迎政策的责任,却又位于官场最低层,囿于级别低而无法增加收入、享受许多福利,其实并不是别人想象的那样风光无限。
牵涉到收入,就是一个让人很难心平气和讨论的问题。毕竟从心理上说,每个人都是看着别人好的一面,所谓此山望着那山高。我在美国领事馆工作的时候,有一对领事夫妇就多次感慨他们夫妻俩的工资收入加起来还比不上在欧洲某银行工作的其内弟一人,却全然不提他们工作具有职业安全感、退休福利高以及驻外时期的各式补贴等种种好处。
理论上说,在一个正常的现代文明社会里,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这些职位的要求是必须谨慎小心、循规蹈距,而不必具备创新性,而且加上政府工作的职业安全(job security)程度高,因此他们的工资收入理应低于私营企业部门。然而,公务员的工资和其他行业不同,因为没有这样一个市场来决定价格。所有的政府都并不直接从事生产,并不直接产生价值,更没有竞争性可言,因此这个价格很难通过市场表现出来。只能从原则上说,公务员绝不是、也不应该是个让人活得风光的行业,其收入应该只限于一个体面的生活。从历史上看,即使在那“黑暗的封建专制时代”,也还是有许多官员过着“庖童朝告盐米尽,侍婢暮诉衣裳穿”这样的日子。
事实上,即使在美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也一直是争论的话题。在他们的争论中,也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观点。
共和党人常常引用调查数据说联邦政府公务员的工资超过了私营部门的工资,据说这几年超过的幅度高达60%。但是,这个数字有相当的误导性,因为一来联邦政府机构大都设在生活成本比较高的大城市周围,而私人企业则分散在全国各地;二来联邦政府的许多职位需要高等教育的背景,平均而言联邦政府的公务员受教育程度高于私营部门,而且从年龄上而言,联邦政府雇员也比私营部门平均年长四岁。
联邦政府的人事管理办公室(Office of Personnel Management)则常常引用劳工统计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的调查数据,认为联邦政府公务员的平均收入比私营部门低24%。这同样有片面性,因为这个调查仅仅涵盖了工资收入,而众所周知联邦政府公务员的福利通常是优于私营部门的。
因此,比较中立的专家会承认这是个不容易说清楚讲明白的问题,因为很难做完全公平的一对一比较。而总体上有关法律的要求只是说公务员工资与私人企业的相应工资具备“可比较性(comparable)”,但这只是表明差别不至于超出一个数量级,至于相差多少仍然没有明确规定。
鉴于制度的不同,要进行中外公务员收入的简单比较就更没有多少意义了,因为且不说国外的公务员工资系统的复杂,单就中国官员工资制度的特殊性就足以使得这样的比较失去意义。比如在中国,部长级以上的官员除了相应级别的工资收入,可以享用专车、专职的司机秘书等工作人员外,还有其他国家所没有的住房补贴,以及出行、休养、医疗保健等方面的种种特权,而且所有这些待遇在他们离休后仍然继续享有。前广州市市长万庆良就曾经表示他住在130平方米的豪华套间里面,每月只缴600元租金—他把这作为劝说需要改变观念、不必买房的理由,但是这在普通民众看来,却无异于现代版的“何不食肉糜”。这些特权要是能够折算成货币收入,中国官员的实际收入要远大于表面的工资。
与其说不清道不明地比较工资数字,还不如看看其他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特点,是否有可资学习之处。
首先说句题外话。在西方国家,公务员和政府官员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与中国有很大的不同,不仅远远不是年轻人最向往的行业,而且多少还有些“公仆”的样子。我在领事馆工作的时候,就发现整个领事馆里面,领事处处长这个职位大概是最悲催的:其他处的领事主要是和中国官员打交道--那时中国政府还在谋求突破西方世界的全面制裁,中国的GDP更是远远不及今日之项背,因此对于西方外交官大都比较客气;领事处的普通(副)领事们,其职责主要是欺负前来办理签证的普通中国民众;唯有他老兄的主要业务是负责处理在上海领区内工作生活的美国侨民的各项琐碎杂事。前来办事的美国公民们,无论是留学生、还是游客或者常驻中国的商人,这些大爷们(或者姑奶奶们)稍有不顺心,就会跳将起来把手里的物件往桌子上一摔,来一句“是人民养活了你们”的美国版:“是我付了你的工资(I pay your salary)!”
美国从政治制度上而言是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从而形成三个不同的体系,在工资制度上更是五花八门。联邦政府公务员的工资系统、计算方法就分成好几块:行政部门和司法、立法部门固然不同,即使行政部门里面,权力机关部门和负责行业监管的“事业单位”性机构又不同;在各个部门里面,“蓝领”工人的收入渠道多过白领职员;白领职员里面如果某些职务需要一定的科技专业特长的、或者是军队外交金融监管部门的某些职务,又会单独分类,这些职务的工资不一定受国会约束,而是由行政部门自行裁量(AD --Administratively Determined);在一般的白领职员里面又分普通公务员的通用计划(General Schedule)、高级公务员的资深官员服务计划(Senior Executive Service)以及作为政务官员的高层阁员计划(Executive Schedu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