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做出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扣除六项和计算分母(存款)时增加两项的决定。
关键词:互动;经济观察;中国经济;新闻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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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存贷比计算口径的通知》,做出计算存贷比分子(贷款)时扣除六项和计算分母(存款)时增加两项的决定;其中扣除六项主要包括支农、涉农、小微企业等不再纳入存贷比考核。并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实行。
这次银监会调整存贷比政策,实质是对定向降准政策进一步深化和扩展;通过调整或可降低贷存比2至3个百分点,将释放2万亿元的贷款规模空间,这对涉农涉小银行机构来说是一次重大利好消息,值得业界和全社会共同称道:首先,真正用于投放“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贷款不再受存贷比限制,可激励中小银行支农支小信贷投放的积极性,使“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难得到缓解。其次,可将中小银行表外或中间业务资金正式归并,促使中小银行的经营行为更加合规,经营更加稳健,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此外,能让中小银行真实反映支农支小信贷情况,以便为宏观决策提供准确信号,使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金融稳定和发展。
但反过来看,我们不能盲目乐观,仅有存贷比调整还远远不够;目前用好这一政策,发挥货币政策定向调控作用,障碍不少,阻力依然较大。从现实看,至少需四个层面互动,才能把存贷比调整政策效用发挥出来。
一方面,银行机构与“三农”和小微企业应有互动,即银企双方及时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将存贷比调整政策反馈给涉农贷款户和小微企业,听取他们对信贷资金、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的意见和需求,打消他们心理顾虑,使他们主动向银行贷款,才能使中小银行信贷资金形成有效现实信贷需求,也使调整后信贷规模有出路。而且,通过涉农企业和小微企业沟通,中小银行才能发现支农支小信贷工作中的不足,消除因循守旧思想,切实转变经营理念,端正经营指导思想,把扶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当成自身使命,千方百计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降低贷款成本,提高放贷效率,使涉农贷款户和小微企业敢贷款、能贷到款,使存贷比调整出的规模能真正投放到“三农”和小微企业身上。
另一方面,央行与银监会应有互动。央行与银监会实质成了银行机构两个“婆婆”,两者之间落实政策应沟通顺畅、和谐一致,保持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的协调性,消除政策错位现象,即银监会调整了存贷比考核要求,央行应及时调高对银行机构的信贷投放规模。否则,即便存贷比考核要求再低,释放贷款规模再多,银行信贷环境仍得不到根本改观。前两次央行降准就存在这个矛盾,流动性释放出来了,但信贷规模管控方式依然没有改变,造成不少银行有资金不能放贷款的怪象。如果这样,存贷比调整政策的效用就等于零。
此外,央行、银监会与中小银行应有互动。一项货币政策实施并发挥效用,要涉及各方共同努力,这需组建三方联席会议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货币政策制定与实施问题的交流活动,央行和监管部门认真听取基层银行机构意见,调整和完善货币信贷政策和监管政策,主要包括信贷规模考核、增量贷款考核要求和不良贷款容忍度等,使银行执行定向货币政策“上下管道”畅通,心气更顺,行动更便捷。而央行和银监部门通过这种互动方式,会发现问题,及时修订和弥补政策缺陷;同时,更了解实际,避免“少说官话”,使制定的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更接“地气”,更能使存贷比调整政策落到实处。
最后,各级政府与银行机构应有互动。金融活动是经济活动的特殊表现形式,但不是孤立的,与各级政府利益休戚相关,离开了各级政府强有力支持,将寸步难行。中小银行应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存贷比调整政策信息,引起政府对支农支小工作重视,并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出台支持银行加大“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优惠财税政策,减轻银行负担,增强经营实力。同时,促进地方加快银行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和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加中小银行支农支小信心,消除后顾之忧,使存贷比调整释放的信贷规模能投放到“三农”和小微企业身上,真正改变“三农”和小微企业融资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