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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征信
2014年06月02日 00:00 来源:财新《新世纪》 2014年第21期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按照2013年3月国务院下发《征信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2013年12月央行出台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国将允许开设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

关键词:征信;央行;个人征信;收费;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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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2013年3月国务院下发《征信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2013年12月央行出台的《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中国将允许开设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财新记者获悉,央行各地分行从4月起接受个人征信牌照申请,5月中旬已经结束申请工作,之后各分行会将申请汇总到央行总行进行受理。

  目前全国共有20家企业申请,其中北京有8家。业内人士预计首批牌照只有四五个。

  有权威业内人士表示,一旦个人征信牌照下发,中国的征信格局将发生里程碑式的改变。央行征信系统将成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市场化征信机构将百花齐放,成为市场有力的补充。

  截至目前,和欧洲类似,中国仍然是央行征信系统一家独大的格局。美国征信体系基本由Equifax、Experian和Trans Union三家征信公司形成的“三足鼎立”模式。相对美国模式,前述业内人士认为,未来中国的市场化征信机构将术业有专攻,在征信产业链上分别扮演不同角色,各自寻找自己擅长的生存之道。

  收费获批

  5月27日,央行征信中心宣布,将从6月3日起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收费。

  按照《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4]135号)规定,央行征信中心自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两次免费。

  目前发达国家的征信体系主要分三种类型,分别以美国、欧洲和日本为代表,收费模式也各有不同。

  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表示,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但由于财政不拨款,维护征信系统需要一定成本,因此向国家发改委提出收费申请,目前已经得到批准。

  “其他国家的个人信用报告很多一开始都是收费的,后来为了确保百姓对个人信用报告的知情权,有的国家立法强制要求提供一定次数的信用报告。央行这次收费也是为了维持征信体系框架稳定的必要措施。”王晓蕾表示。

  美国征信体系最大的特点是市场化。在美国有1000多家当地信用局为消费者服务,基本都隶属于前述三大征信公司。这三家征信公司分别拥有覆盖全美的数据库,包含超过1.7亿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在市场中可谓势均力敌。

  在三大征信公司收集了海量个人征信数据后,还须经过复杂的模型计算才能形成征信产品。这三家征信公司目前使用的计算方法模型都来自同一家公司,即被称为“幕后大佬”的FICO。经过三大征信公司的整理和FICO的计算评分,海量的征信数据就变成了一份份整齐美观的报告和325-900分值区间的评分,用户可以只买报告,也可以报告+评分打包购买。

  欧洲征信体系最大的特点是由政府主导。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在内的欧盟成员国,均采用以央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主体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和中国类似,银行依法强制向央行信用信息局提供征信数据,所有银行统一接口,由央行搭建全国数据库。

  日本征信体系最大的特点是会员制。包括银行、信用卡公司、金融机构、企业、商店等机构都是信用信息中心的会员,通过内部共享机制实现中心和会员之间的征信信息互换。会员有义务向中心提供客户个人征信数据,中心也仅限于向会员提供征信查询服务。目前日本共有三大信用信息中心,查询收成本费,不以盈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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