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马克思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作出了深入探讨,社会存在不仅决定社会意识,而且社会意识就内生于社会存在,并与意识形态区分开来,在开显出意识形态批判的同时,也使意识转化为“真正的知识”,形成“真正的实证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进而开显出了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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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作出了深入探讨,社会存在不仅决定社会意识,而且社会意识就内生于社会存在,并与意识形态区分开来,在开显出意识形态批判的同时,也使意识转化为“真正的知识”,形成“真正的实证科学”即历史唯物主义,进而开显出了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
马克思的存在论革命与“社会存在”的理论自觉
在超越德国古典哲学特别是黑格尔的观念论及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并在形成唯物史观暨新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马克思形成了自觉的社会存在概念。社会存在即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历史生产的四个方面(即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人口生产以及社会关系的生产)面向社会的生成。因此不能将社会存在仅仅确定为物质生产(尽管确定为物质生产是社会存在区别于传统存在概念的关键)。从构成而言,社会存在是物质、精神、人口与社会关系的总和,如同本体是存在的实体,物质生产则构成社会存在的本体,但其作为本体不能由此排斥其他三种生产作为社会存在的内涵,其中,精神生产也不能先行地看成是意识活动,马克思就要求将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以及人自身的生产看成是“历史的最初时期”即形成的“社会活动”的“三个方面”或“三个因素”,这三个方面或三个因素,连同通过劳动及其生命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共同构成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概念表明,此前德国古典哲学的抽象的观念论或旧唯物主义及费尔巴哈关于自然的感性理论,包括基于观念论或旧唯物主义两种传统、从而外在而狭隘地理解社会的哲学传统以及宗教哲学传统的终结。概言之,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从而对社会的存在性质的把握,从而使社会获得了基于人自身社会生活及其历史实践活动的批判、建构及其阐释。
在确定社会存在时,马克思先行确定了社会存在的物质生产前提。“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里,社会存在区别于一般存在的特质,就在于社会存在被物质生产所支配,从而与本质上超验性与观念性的存在区分开来。而且,“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把握和阐释社会存在,意味着马克思已经以物质概念代替传统的本体概念,并将之直接确立为社会存在的基石,就是说,物质生产或广义的市民社会已成为社会存在的“本体”。黑格尔虽然已经看到作为物质生产的市民社会,但却是在否弃的意义上规定的。马克思则在将市民社会批判历史地把握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政治批判之后,将市民社会还原为一般的社会物质活动及其交往关系,并赋予其前所未有的积极的存在论意义。广义的市民社会,是社会存在的本质领域。而从资产阶级性质的市民社会到作为标示物质生活总和的广义的市民社会,使得马克思的社会存在概念同唯物史观牢固地关联在一起,并使得唯物史观具有面向现代史的存在论意义。
“社会存在”概念的历史生成
马克思揭示了社会存在在两方面的历史生成:一是从依附于自然的社会向自为的社会的跃迁,在那里,马克思通过对工业社会的本质来把握并定义现代社会及其所具有的积极意义。二是从人类社会史前时期的实存社会向世界历史意义的社会存在的跃迁,在那里,对工业社会本质的把握要求同对资产阶级社会及其市民社会的批判性分析关联起来,人类社会史前时期的结束及其向世界历史的转变,直接表现为从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及其市民社会向未来人类社会的转变。
对于工业社会,马克思一度持与当时空想社会主义者以及实证主义社会学家(圣西门、傅利叶、欧文、孔德、斯宾塞)一样的观点。但马克思很快意识到,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工业,已陷入现代性的问题域,并已被限定于资产阶级社会及其制度框架。在马克思实践批判的视野里,工业社会及其福祉,实取决于资产阶级社会及其市民社会的扬弃程度,取决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异化劳动的扬弃程度。马克思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即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矛盾,指的正是工业社会的内在矛盾与其受制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形式的矛盾,在这里,异化劳动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因而,要真正进入工业社会,就必须扬弃资本主义制度,克服资产阶级私有制及其异化劳动,实现劳动解放,推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其中,社会解放及其社会革命,即从这种资产阶级及其私有财产的占有关系中解放出来,实现从单个人向社会化的人的转变,成为一项必要的任务,不过,社会解放及其社会革命,不同于总是表现为流血冲突的激进的政治革命,而是表现为立足于建设社会所有制并重建个人所有制的社会经济与社会关系的长期转变或转化。
马克思在人类社会史前时期向世界历史时代的恢宏的历史转变进程中定义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从其单一的个体性存在提升为涵括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整体性概念。马克思直接深入到现实的异化状态去把握社会实存。社会存在具有未来性,并不意味着不承认社会本身的现实性及其历史性。马克思并不否定异化劳动对人的社会关系的建构,并非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才称之为社会,基于异化劳动形成的资产阶级社会,也是社会,而且,社会本身就是异化劳动的产物。
马克思清楚地知道,资产阶级社会的财产关系、屈从于财产关系的分工,以及决定着财产关系及其分工的异化劳动,所形成的社会结构并不具有足够的社会存在的性质,因为,在资产阶级社会及其财产关系条件下,“社会就被理解为抽象的资本家”。与之连带着的则是社会从资产阶级社会及其市民社会的解放,实质是工人的解放。
对马克思而言,不合理分工的消除,实际上取决于不合理的私有制的克服程度。由于作为结果的私有制度不断束缚不合理的分工,因而,在理论道路上,马克思将愿景定位为通过重建个人所有制以消灭不合理的分工。在马克思那里,对分工的分析是从属于阶级分析的,但这一方法的运用又要求指向于促使新社会结构取得平衡的新的社会分工体系。
人类社会是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与资产阶级社会的制度批判,进而通过分析和概括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及其趋势,从而建构的理想的社会世界。人类社会的特征,不仅在于物质生活本质性地规定了人的社会生活及其社会关系,而且特别表现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交往本性,因此,前述政治社会那些共同体建设的过程与任务,就是人类社会建设的具体任务。
“社会存在”的价值论内涵
实践决定了社会生活与社会存在的本质同一,社会生活及其实践本质,本身也构成了社会存在的前提与基础。在马克思那里,个人的感性活动与社会的感性活动的统一,直接通向社会存在。人的生存意义的丰富性与社会存在的生成无疑是双向互动的关系,人的生存意义确证了社会存在的属人内涵,而社会存在也直接表达为社会化的人的全部的感性丰富性。
与此同时,社会源于自然与人的互动,但社会仍有自然的根源与价值,并因此使社会保持客观性及其自然秉性(率性),“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因此,不应离开自然来建构社会。
在马克思看来,生产一定是物质性的实践,其不仅生产出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而且反过来受到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的支配。国民经济学家只看到生产的物质性并强化物化逻辑,马克思则看到了生产的实践本性及其价值论内涵。马克思还强调人类交往活动的实践本质,并分析生产与交往以及生产方式与交往方式的互释性,“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彼此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及生产方式是交往及其交往方式的基础,但将生产方式提升为交往方式,并且基于实践批判,更应当趋向于解释和建构人类社会。从生产方式向交往方式的提升,实际上表征着人与社会解放的程度。马克思绝不是在讨论生产方式时顺带地提到了交往方式,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方式之类概念不能现成性地直接过渡到交往及其交往方式。不仅存在着从生产及生产方式向交往及其交往方式的自觉跃迁,而且交往与交往方式本身也构成人的社会性的生产及生产方式的前提,并决定着社会的发展、转变及其质量。
马克思对工业及其必然导致的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的矛盾展开了实践批判,但这决不意味着否定工业本身。应当说,把握马克思有关工业的私有制度的批判,是为了更加合理地理解工业的肯定意义。
社会存在的价值论内涵具体而言就是标示着人类解放的未来人类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被社会主义社会所取代,未来人类社会就是共产主义。不过共产主义社会也应有其“将来”与“尚未”的特征,因此不能赋予其太多的确定性,不能给出“未来菜馆的食谱”。人始终是人类社会的主体,人所具有的实践性、创造性及其活力,使得人们不必先验性地设定未来,而应当致力于营造并拓展感性活动以及感性关系得以展开的社会历史空间,以真正呈现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跃迁。
社会存在与“社会关系总和论”
社会关系是交往的结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一定会形成关系,“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关系是人的世界亦即社会的特有表现形式。但这里讲的社会关系,是指“一切社会关系”,而不只是作为历史生产四个要素中的“社会关系”。“一切社会关系”是社会存在中的所有关系要素,既指人与人的关系,也包含人与各种社会生活要素的关系,诸多社会关系反过来以社会事实的样态规定着社会存在。
社会关系总和论针对的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其基本面即在于个体与共同体的统一关系。通常而言,这里的社会存在,容易被片面地分化为个人与共同体,进而形成两种在理论上高度对立的社会形式。马克思既不会认同传统的共同体观念,也不会认同近代以来流行的个体主义观念,其群体本体到个人本位再到类本位的主体进路,显示由传统的共同体,经个体再到“自由人联合体”的建构。马克思之批判保守主义的历史法学派与黑格尔国家法哲学,更一般地说,对王权及其封建主义的批判,即直接蕴含着对传统的共同体观念的否定。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批判“真正的社会主义”,其表现就是在无神论及共产主义招牌下贩卖基督教的“爱的宗教”,“把共产主义变成爱的呓语”,“真正的社会主义”使用的还是空想社会主义、青年黑格尔派以及费尔巴哈语境中的人类社会概念,并没有进入马克思所说的作为社会化的人类及其人类社会。通过对传统的共同体概念的批判,马克思提出了多重个人存在形式,如“感性的个人”、“世界历史的个人”、“直接生命力的个人”、“社会关系的个人”、“个人本位”,这些“个人”一并扬弃于“自由人联合体”,“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与此同时,马克思也强调共同体的作用以及强调个人对于共同体的归属。“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这里的共同体,显然不是传统社会那种压制甚至否定个人自由的共同体,其实也不是简单服从于工业时代的机械团结式的或现代科层化的制度“铁笼”,而是能够建构起有机团结模式、因而使每个人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
马克思当时最为关注的是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国家本身的转变。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国家不过是在分工的历史形成过程中出现的为了调和基于“单个人的利益或单个家庭”的“特殊利益”与基于“所有互相交往的个人的共同利益”的矛盾而出现的“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因此也将随着分工而消失。但同分工一样,国家的消亡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与此相关,马克思更为关注的是国家的社会化,这就是国家从其抽象国家与政治国家融入世界历史民族及其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
在马克思那里,社会关系是社会存在的题中应有之义。因将“社会关系总和论”自觉地嵌入唯物史观及其历史进步论,也因社会存在的多样性表述,因而成功实现了从社会结构向社会形态的转化,通过实证科学方法,实现了对现代社会及其转变发展的科学分析。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关系的异化现象。在马克思的批判性分析中,强制性分工、拜物教以及劳资对立,个体屈从于虚妄的共同体、乡村与城市的矛盾、未开化或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国家、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东方从属于西方,均表明社会关系的异化状况,也是社会关系离弃社会存在的表现。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关系总和论”蕴含了一种多样化的现代发展筹划,通过对欧洲中心主义的自觉批判,马克思将其社会理论具体化为人与社会以及东西方不同地域、民族及国家的多样性的社会发展观念,东方社会思想应当属于“社会关系总和论”的具体表达,而不是什么“他者思想”。
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根本的观点,但其恰恰是在充分领会社会生活及其社会存在的前提下,才是可能的。辩证唯物主义在通向历史唯物主义时,必然要求蕴含社会历史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显然也贯彻着唯物辩证法。马克思哲学是超越西方哲学传统的结果,由此,克服以西方哲学固有的概念框架来把握马克思哲学,应当成为理解马克思哲学的前提。核心概念绝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涉及整个理论硬核及其理论结构。社会存在概念不仅是马克思所开创的现代哲学的核心概念和基础性概念。通过对现代社会也即资产阶级社会及其市民社会的实践批判以及对未来人类社会的建构,马克思确立了社会存在概念,在完成面向唯物史观暨新唯物主义的存在论建构、开创经典社会理论及其批判的社会理论传统时,也真正地开创了现代一般社会科学,进而使社会存在概念成为现代一般社会科学的基础概念。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哲学学院。《中国社会科学》2019年第7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阮益嫘/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