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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能的智慧民主
2021年06月30日 09: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赵汀阳 字号
2021年06月30日 09: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赵汀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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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度的一个深层问题

  任何制度如果失去大多数人的信任就难以维持,制度的存活力基于信任。在现代条件下,民主经常被认为是相对最合理的制度。如果信任消失,民主也随之崩溃。集体信任问题正是任何制度的脆弱点。

  据说相比各种传统制度,民主有着制度优势。比如,与专制相反,民主能够带来自由、平等、公平甚至经济繁荣。基于如此多的假定优点,民主在现代被认为是政治合法性的依据。事实上,民主从来没有充分或必然实现所承诺的自由、平等、公平和繁荣,甚至在某些时候反而破坏所承诺的那些好处。但民主无疑好过专制,尤其是民主与现代的社会条件更为相配。今天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现有的民主理论已经无法对付民主遇到的实践难题,那么,是否存在比民主更好的制度?或者,是否能够发明一种更好的民主?在这里笔者将讨论一种更优民主的可能性,称之为“智慧民主”。

  一般相信,民主的独特优势在于实现人民主权的普选。而民主暗含的另一个深层制度优势是,民主在大概率上规避了一个社会发生政治暴力革命的危险,发生暴力革命的几率低,这才是民主最独特的制度优势。其中的秘密是:如果政府占有国家公共权力的全权,这种全权就自动承诺了与权力相等的完全社会责任,一旦遇到严重的经济危机、天灾人祸或外部侵略等超出国家应对能力的灾难,国家权力无力承担社会责任,追责运动就可能引发政治暴力革命。

  在迄今为止的民主模式下,就收益而言,获得最大收益的既不是人民也不是政府,而是强势集团,即有能力操纵市场和民意的强势集团是民主的真正受益者,它们是整个社会或国家的“股东”并获得最大利益和最大权力,而把有限的经理权力留给政府,尤其把社会责任留给人民。因此,民主虽然大概率规避了暴力革命,却非常容易陷于政治斗争、价值观分歧、意识形态对立或文化冲突,乃至导致社会分裂。深层的问题在于,如果社会失去基本共识,民主就无法实现人民的共同利益,反而把人民分裂为多种互为对立面,人民的选举权变成一部分人反对另一部分人的权力,而无论谁反对谁,资本集团都能够获得最大收益,于是民主就蜕变为反民主。

  二、从民主到“代主”

  “代主”便是隐藏在民主中的“特洛伊木马”。笔者用“代主”来指称以民主的方式来歪曲、解构或误用民主,即以民主误导民主的一种自相关的自败方式。在当代,代主表现为社会中存在着某种具有压倒性影响力的公众意见生产系统,这个强大系统以心理学技术和市场化支配众人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由此批量生产出与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不一致甚至相悖的伪“公众意见”,而代替了本该如实反映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本真公众意见。一旦公众意见背离了公共利益或共同利益,就会导致以民主的方式反民主。这种民主变质之所以可能发生,是因为民主对“代主”没有免疫力,“代主”就潜伏在民主内部,甚至就是民主基因的一部分。“代主”有着民主的合法形式,以民主的合法程序运作,因此难以被民主的防火墙识别。

  当代所有互联网平台正在导演社会的划时代质变。这种质变可以理解为“性质叠加”,这是与现代性完全不同的后现代性质。当代性系统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全球化物流等高能技术重新建构了万物普遍联系的秩序,其革命性结果远不止是初始想象的万物互联,而是任何一种事物都同时兼备多种性质或功能,或者说每个事物都具有多种性质的叠加。于是,一种事物同时是多种事物,一个问题同时成为所有问题。根据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算法而推送的任何生活方式、文化趣味、生活用品、野外风景、城市景观、服装发型、室内装修、健身房、健康生活、文化身份、流行话语等,这些商业或文化推送活动同时也是在推送政治、宗教和价值观。就是说,推送任何一种生活,就是在推送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和价值观。

  当意识推送造成了社会的普遍意识,所谓民意就只不过是被推送的意识,民主就蜕变为“代主”。与康德主张的“在公共事务上使用自己的理性”相反,“代主”是“在公共事务上滥用集体非理性”,即以推送的意识来形成集体非理性从而控制公共领域。结果是,在公共事务上,理性原则被替换为集体非理性诉求。

  现代之初,“代主”只是隐患,尚未形成致命问题。然而当代世界发展出了能够高效实施“代主”的技术条件,以全球金融资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以及所有新传媒系统合成的全球系统化权力(以下简称GSP)成为“代主”的操盘者。这是具有当代性的新型政治权力,是伪装为商业服务的政治权力,它超越了传统的政治概念,因此无法以现代性的政治概念加以分析,实际上也在很大程度上逃脱了现代政治权力的控制。可以说,GSP通过全面服务而使人们集体弱智化并且剥夺了每个人的自由意志和行为的独立性,从而达到统治一切的目标。

  世界正在目睹新专制主义的诞生,此种新专制正在借助源自民主而与民主共享基因的“代主”来摧毁民主。现代民主一直以为民主的敌人只是传统模式的专制,殊不知民主更危险的敌人来自隐藏于民主内部的“代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民主的终结。问题是,民主的未来取决于是否能够建立新概念的民主,从“意见为本的民主”转变为“知识为本的民主”,这样才有望恢复民主的理性。这里构想的智慧民主就是试图把理性智慧加以制度化,使之成为民主的制度装备,使得民主制度能够“自动地”运行智慧,相当于使民主自带智慧。

  三、民主不能解释善

  要建立新概念的民主就不能回避基本问题。近数十年来,左倾自由主义愿意把民主看作是一种价值。对民主的价值化定义似乎是对民主的积极肯定,但其实是对民主的贬值。价值是主观的,民主的价值化就是对民主的主观化,如果民主只是一种主观价值,就不是一个客观问题了,而只是一种缺乏共度标准的政治偏好。事实上,民主是一种制度,主要成分是用于实现公共选择的方法或技术。只有实事求是地理解到民主是一种技术性的制度,才能够在客观上或在可共度标准下来分析民主的得失。

  民主的根本难题在于,民主虽然能够产生公共选择,却不能保证产生善的公共选择,甚至不能保证产生有利于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公共选择。“善”是个一般化的概念,包括一切好事,因此也是个模糊概念,仁者见仁,因时而异。

  民主无法绕过资源稀缺的基本事实。既然只能实现某些目标,所以民主只能采取多数决胜规则。现实主义地看问题,就必须承认,民主既不能解释善,也不可能实现互相冲突的各种善。因此,民主的目标只能约束为保证社会内部的互相最小伤害和最大兼容度。然而,任何一种现行民主都无法保证其公共选择是理性而明智的、惠及所有人或至少对任何人无害。这意味着,民主甚至无法达到“帕累托改善”,而“帕累托改善”是一个好社会不能再低的最低要求了。“帕累托改善”意味着,一个社会里至少有一个人的利益获得改善,而没有任何人的利益因此受损。

  在哲学上,即使是全体一致的共识,也不足以解释善或真理。所有人都想错了,并非不可能发生。共识的最大值也就是正当性的最大值。而正当性的最大值也不是善或真理的证明。因此,只有当回避了真理和善,共识才成为最高标准,而只有当共识不复存在,个人的偏好才成为至上理由。民主将“什么是善”或“什么是真”的问题留给人们以不确定且不一致的偏好加总去决定,这既是政治冒险也是文明的冒险。今天,如何让智慧回归政治,就因此成为关键问题。就民主而言,民主至今还不够智慧,因此我们有理由想象一种智慧民主,即一种自带智能的民主。

  四、一人双票

  民主的技术设计关键在于投票制度。理想不是用来实现的,却是用来衡量现实的尺子。这就是完美性的意义。假如民主的理想是充分表达真实民心并且最大程度地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利益,那么,我们就可以据此来设想一种尽量接近最优民主的投票规则。这里讨论的方案是对投票规则的改进,目标是使投票制度能够更充分地表达真实民心,并减少投票结果对民心的可能伤害。

  笔者设想的方案是双票规则,即以“每人双票”规则替代常用的“一人一票”规则。分析如下:假设两种候选方案参加竞选,其中方案A对所有人都有利,每个人都能获得收益N;而方案B能让51%的人得到收益N+1,同时让49%的人的收益降低为N-1。按照“一人一票”的规则,有群体偏向性的方案B非常可能击败无偏心的方案A。双票制度给予每个人正反意见两张票而不是通常的一张赞成票,每个投票者可以同时投出一张赞成票和一张反对票,也可以自愿选择只投出其中一张票,或是弃权不投。双票规则的理由是,每个人对事物都有所赞成并有所反对,有肯定性的偏好也有否定性的偏好。

  双票规则可以设想:(1)净支持率规则。其算法是:净支持率=支持率-反对率。(2)有条件的多数原则。其算法是,如果两种方案的净支持率相同,那么,同时获得更高支持率的方案获胜。显然,在某些情况下,双票规则会产生与单票规则完全不同的结果。相比而言,双票规则更准确地表达了民心,更准确地表达了什么是人们真正想要的和不想要的。

  诚如孔多塞或阿罗定理所证明的,任何选举制度都有其局限性,所以不可能为民主设定一个完美目标,只能是一个改进的目标。双票规则是对民主投票的一种改进,但依然没有能力解释什么是善,也仍然不足以解释何种选择对所有人最为有利。这意味着,双票规则有善意,但还不够智慧,双票规则只是走向智慧民主的第一步。

  五、民心的复杂性

  选举制度的根本性质在于将共同体中所有人的独立偏好进行加总计算。那么,是否能够找到一种以理性为准而倾向于产生有利于普遍利益和共同利益的民主制度,从而超越个人偏好的简单加总?

  阿伦特和哈贝马斯等许多理论家倾向于相信商议民主,试图在古希腊公议广场的传统之上重构以商议民主为运作方式的公共领域。这种主张假设,交往理性能够有效地达成集体共识。这是富有建设性的思路,但遗留一个关键问题未被触及,即思的一致不能保证消解心的分歧。

  思与心是不等值的两件事情。思的问题涉及逻辑、语言和知识,而心的问题涉及利益、情感和价值观,两者不可互相替换,正如真理不能替换价值。正因思的共同知识不等于心的共识,所以思的相互理解无法保证心的相互接受。假如理性能够解决一切问题,那么社会冲突以及文明冲突早就消失或被摆平了,可是事实与此相反,所以必须承认这个真相:理性并不总是能够解决心的问题。无论在理性上有多少道理,只要心与心的关系破裂,共识消失,民主就失效。

  为民心重建共识是一个超出民主能力的事情,我们不可能改变现代给定的社会条件,且改变社会是无法预计的极端复杂进程。与其怀念昔日的社会共识,不如去创造与现实相配的新制度,而成本更低的方法是改进制度。这意味着,民主需要一个重启点。

  思想的一致性在于普遍必然性,而普遍必然性的明确标准是逻辑或数学,这是无可置疑的标准。但对于精神(心),却没有类似的普遍必然标准,相对而言,最接近普遍性的标准就是全体一致,而全体一致的基础是共享性。从历史经验上看,共同体形成众心一致的条件有两类:(1)共享的精神世界,即关于事物和价值的解释系统或信念系统,主要包括宗教、神话、历史叙事和哲学;(2)利益共轭关系,即每个人的安全和基本利益同时成为所有人的共同安全和共同利益,因此形成荣辱与共、同舟共济的效果。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能达到众心一致的及格效果,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就达到众心一致的充分效果。反过来看,如果一个共同体不能保证共同安全和共同利益,而是极少数人占有排他的极大利益,或者,如果一个共同体不能建构人人共享光荣的精神世界,而是极少数人占有一切荣光,都不可能拥有众心一致的民心。

  民心不等于民意。民意很可能被流行观点、虚假信息和宣传所误导,也为资本和权力所操纵,因此,选票或社会调查所传达的意见未必是思也未必是心的真实反映。考虑到当代社会的精神世界高度分裂和价值观的部落化,任何一个当代社会都很难满足建构一致民心的条件,这是当代民主无法回避的问题。

  六、自带智慧的民主

  已知民主有两个主要困难:(1)个人理性的加总不能保证产生集体理性,甚至往往形成集体非理性;(2)民主很难排除资本和权力集团的操纵。所以有理由来设计一个制度本身能够自带“智商”的智慧民主,以使民主能够免于不公偏好而保证理性运作,并且能够尽量产生最合理的公共选择。

  有一些政治学者别出心裁地建议用古老的抽签规则来替代投票选举,抽签排除了利用权势、影响力、阴谋诡计和煽动群众的可能性,全靠天意,因此真正做到中立和公平。抽签的确是一种无歧视的平等。问题是,抽签民主恐怕并非优质民主。

  智慧民主的设想另有思想资源。中国虽然没有民主实践的传统,但在《尚书》的《洪范》篇中,却隐藏着一个智慧民主的初始构想。当然,这是对理论起源的追溯和追认,古人并没有提出民主概念,只说是国事决疑的制度设计,但在理论上蕴含着智慧民主的基因。据传,《洪范》的思想来自箕子。箕子的建议是,遇到国家大事或公共大事的疑难问题时,需要由人与天的意见选票组合来决定选择。

  箕子的智慧民主被设计为五票制。在五票中,其中三票是人的选票,包括君主一票,大臣的集体意见是一票,民众的集体意见也是一票。重要的是两张代表上天的“加权票”。上天不可能亲自投票,于是以占卜来征求上天的意见,实为两张占卜票。

  为了使制度自带智商,可以参考箕子的启示来想象一种当代版的知识加权民主。基本设想是“两轮分权”的知识加权民主,把公共选择分为商议条件下的两轮投票来分别决定两种目标:第一轮投票由所有人集体选择确定一个可欲的值域,即民意所愿的项目;第二轮投票由知识委员会来确定在民意所愿的范围内是否存在可行项目,这是终选。

  当代版的智慧民主必定非常不同于箕子的民主,首先是不存在君主制,所以不需要君主和大臣的选票,只需要人民投票,因此,第一轮投票表达全体人民的多数意见,胜率以双票规则下的净支持率为准;第二轮投票为知识加权票,由“科学委员会”和“人文委员会”两个知识委员会进行终审投票。

  总之,只要以知识加权为终审,民主就有希望改制为在制度上自带智商的智慧民主。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理性之思永无可能满足欲望之心。所谓智慧,只是发现并实现思与心的聚点。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李秀伟/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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