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爬坡过坎,涉险滩破藩篱,不能轻视不和谐的因素,相反正是基于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和谐因素,我们才努力构建和谐。
关键词:阶级斗争;主要矛盾;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内部矛盾;力量;敌我矛盾;辩证法;社会和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因素
作者简介:
和谐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没有社会和谐,就没有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爬坡过坎,涉险滩破藩篱,不能轻视不和谐的因素,相反正是基于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和谐因素,我们才努力构建和谐。王伟光同志在《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一文中指出,“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须臾不可离开的法宝”。当前依旧存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个前途、两条道路、两种命运、两大力量的较量,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阶级斗争依然存在,国际国内的阶级斗争依然不可熄灭,对人民实施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断不可取消。这一论断既重要又鲜明。正如《党章》指出:“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以阶级斗争为纲”是错的,但完全放弃阶段斗争也是错的;“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是错的,但经年不讲,甚至完全忽视也是错的;谈民主法治、推崇依法治国是对的,但只讲民主无视专政也是错的。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做人世间最正义的事,是占理不输理的伟业,要大张旗鼓地讲,理直气壮地宣扬。面对怀疑和鄙视,要敢于亮剑,看清那些唯恐天下不乱、崇洋媚外“扣帽子”、“打棍子”者的险恶用心,并持续坚决与之斗争,决不能为了迎合某些人的“喝彩”、“掌声”而放弃原则、背叛立场、盲目西化。
当前,需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认清和谐的辩证法的实质。马克思说,辩证法的本质是批评的和革命的,是对现存事物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马克思指出,“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和谐的辩证法强调建设性、发展性,但依旧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和谐包含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的要素,表现在国家的治理中,就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斗争是分歧、对立、矛盾,解决矛盾的手段是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及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统一则是矛盾的消解,新和谐的建立。矛盾有敌我矛盾,有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要用强制的、专政的方式去解决,而人民内部矛盾则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只能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式去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