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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抵押;老年人;试点;养老保险;养老金;产权;房产;城乡居民;金融机构;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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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保监会正式公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所谓“以房养老”,其本质上是“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称为“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简而言之,这种保险就是老年人将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约定条件获取养老金。
当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超2亿。据统计,截止到2013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总人数8.2亿人,其中城镇职工3.22亿人,城乡居民4.98亿人。面对汹涌而来的老龄化浪潮,加之我国目前养老保障水平比较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人均每月仅81元。推进“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或许有助于完善养老保障体系。
但作为保险业“以房养老”试点政策落地,又能给百姓带来怎样的养老选择呢?不过,“以房养老”试点属于小众金融产品,“以房养老”的商业保险仅仅是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补充。专家分析,作为一款金融产品“以房养老”具有“三高”特征,就是适用于高房价城市、高潜质房屋和高素质老人,而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则是最合适的购买群体。
事实上,过去几年已有银行等行业在部分地区开展过“以房养老”的反向抵押试点。比如,2006年,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以房养老”模式,但由于长期乏人问津,最后不得不停办该业务。同时相关部门就“倒按揭”产品的研发亦没有实质性进展。
“以房养老”为何难推行?一方面业界认为我国现有房屋产权70年的规定是“倒按揭”的最大障碍,抑或对于抵押房产的老人来说,可能会面临着产权到期,人活着“钱”花光了的问题,金融机构获取的收益或许不足以支付养老金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的养老观念根深蒂固也让公众很难从心理上接受“以房养老”的新型养老形势,大部分中国老人更愿意把财产留给子孙,而不愿意交给银行这样的金融机构;加上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及地域差异,农村地区难以实现“以房养老”;另外,中国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准备欠缺,以及养老产业和政策跟不上形势、与实际脱离等现象。
当然,“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一种保险产品,购买者有自主选择权。“以房养老”可以将社会存量资产转化为养老资源,为已拥有房产的老年人提供一种增加养老资金来源的选择。可见,“以房养老”试点产品的推出,也只能说是为给有意愿参与的老年人带来自由选择养老方式,为养老多提供了一种金融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