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议 >> 重要会议
群众题材是艺术家社会责任的当代表述
2014年01月17日 14:3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郭潇雅 吴运亮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群众题材;艺术家;社会责任;当代表述

作者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网四川讯(记者郭潇雅 吴运亮)“群众题材的当代书写是新时期文艺创作的时代要求!”2014年1月14日,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席、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李明泉在“群众题材的当代书写”理论研讨会上说。

  李明泉认为,群众题材与工人题材、农民题材、知青题材、底层文学、打工文学、小人物写作相比较,是一个外延更广阔,内涵更丰富,主体更明确的概念。群众题材创作书写的是人民群众,要生动深刻反映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程。群众题材创作是作家艺术家担当社会责任的当代表述,是为当代中国践行群众路线,传播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所进行的艺术创造和审美传播。

  本次会议由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主办,在成都召开。来自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围绕“群众题材书写的内涵和外延”、“如何认识群众题材书写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之间的关系”、“群众题材文艺创作应如何发挥提升国民综合素质的作用”、“如何处理群众题材创作与当代大众审美接受心理的关系”等议题展开了讨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蔡毅强)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