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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美国;税收政策;部分移民;放弃;“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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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马献忠)6月9日,以色列内塔尼亚学院客座教授Itay Peer在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做关于国际税收的讲座。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白彦锋教授主持。
Itay Peer教授首先介绍了美国和以色列所得税的税率,指出两国采用的均是累进所得数税制,并肯定了美国的税收发展要比以色列更加完善。随后,Itay Peer教授集中分析了《美国税收管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该法案规定从2014年起,外国金融机构必须向美国国税局提供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或者三年累计往来美国超过183天以上的美国税务居民的海外帐户资料,并对拒绝披露海外账户的持有美国人士身份的外国实体征收30%的预扣税。根据税法规定,居住在美国境内、在海外拥有5万美元以上资产或者居住在美国境外、在海外拥有20万美元以上资产的美国公民和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都需要向政府申报,藏匿海外资产拒不申报被视为有意逃税,一经查出会被处以高达5万美元的罚款,严重的还会被判刑。瑞士已经同意其金融机构向美国税务部门通报美国公民在瑞士境内金融机构账户的有关情况。这一政策导致很多原来加入美国国籍的人选择了放弃“绿卡”。
国际税收筹划是自然人和法人所制定的一项法律所允许的使全球的税收负担最小化的计划,其目的是使对外经济活动的所有管辖区的总所得实现最大化。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和非公司主体的国际税收筹划在筹划的机制中所强调的侧重点并不一致。国际税收筹划的某些特征不仅适用于对外经济活动的主体,而且也适用于所有国内的力求在自己管辖区内实现税收支出最小化的法人和自然人。对于那些并不直接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公民和公司来说,税收最小化的方法之一可能是将所得转移到具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去,将公司或个人的资本投资到国际资本市场中收益最大且免税的领域中去。这些方法并不触犯法律,而且也可能是纳税人对国家机器的税收吸纳量越来越大的一种反应。
Itay Peer教授分析了国际税收筹划的有关内容。他指出,国际税收筹划是指自然人和法人所制定的一项法律所允许的使全球税收负担最小化的计划,其目的是使对外经济活动的所有管辖区的总所得实现最大化。Itay Peer教授列举了一些有关国际税收筹划的例子,如很多企业在选择购买股票还是贷款的方式来注资时,会考虑到股利所得需缴纳公司所得税,而利息所得需缴纳利息所得税,鉴于公司所得税远高于利息所得税,许多公司会选择贷款的方式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