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综述】国际关系研究之“共生学派”:理论建构与路径生成

2021-04-1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近年来,在国际关系理论研究领域,“共生学派”的快速成长与完善,已经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国学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1]“共生学派”的兴起与发展,源于以上海国际关系学者为主的学术群体,对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内在缺陷,以及在其指导下的西方大国外交政策弊端的审视与批判,学者们积极将“共生”这一生态学概念引入国际关系研究,并着力挖掘中国古典文化中“和合共生”概念的哲学价值,将之运用到当代国际秩序转型的讨论之中。历史地看,“共生学派”的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在2013年之前,学者们主要在于将“共生”概念引入到国际关系研究,并就其内涵进行界定和辨析;在2013年之后,则将其运用于国际体系研究,围绕“共生国际体系”展开了一系列具体的案列分析。[2]然而近年来,共生学派又有了新的变化,特别是在2017—2018年之后,研究者更加重视围绕“共生”的学理思维进行解读,把原理与实证研究结合,并将共生理论运用于全球治理、国际制度转型、国际安全研究、区域与大国关系研究等更为广阔的领域。

  一、逻辑起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缺陷与当代国际政治的治理难题

  “共生学派”的兴起与发展,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内在缺陷以及在外交实践层面的效用赤字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冷战结束、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也进入到深刻的调整变革期。在这一过程中,两大变化格外醒目:一方面,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以中国为代表的部分发展中大国充分把握时代机遇,积极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实现了群体性的经济崛起,并逐渐成长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但是,既有的国际治理格局尚未能充分适应这一变化;另一方面,全球化进程也催生出经济协同治理、气候变化与恐怖主义等许多新生的非传统安全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面对。针对国际社会的上述变化,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却难以提供一种有效的治理方案,导致其指导效能受到学者的质疑与反思。

  首先,在学理层面上,西方国际关系理论[3]在哲学层面上带有强烈的二元对立式思维与“一元论”冲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二元对立式思维植根于其理论建构的思想来源,即近代欧洲国际关系史。审视这段历史,会发现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演进始终陷于多极国际体系向两极结构坍缩、既有国际体系的霸权国家和新兴争霸国陷入周期性争霸战争的历史怪圈,[4]国家间战争冲突频发、彼此以结盟策略平衡敌我关系进而求得生存是其鲜明特征。相应地,以此为基础建构起来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高度强调以权力界定利益的现实主义原则,[5]将“均势”(balance of power)原则视为国际关系运行的基本法则,其核心即是分立斗争思维。霸权稳定理论、权力转移理论、离岸平衡说等,都是这一逻辑的生动展现,[6]其中较为极端的“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甚至认为,争霸是大国寻求安全的必然选择,并认为中美之间的战略互动也难逃“大国政治的悲剧”。[7]然而,应当指出,一方面,近代欧洲国际关系实践经验仅仅是一种地域性认知,东亚古代的“共生型国际体系”则表现出了异于均势法则、更为和平的特征;[8]另一方面,限定不严的历史类比,其启示意义也值得怀疑。[9]刻意渲染对立反而可能促成“自我实现的预言”,给大国关系的稳定平添压力。

  此外,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还带有一种强烈的“一元论”冲动,即将西式民主政治的发展模式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唯一正确模式,并坚信“所有的好事一起来”:民主政治的实施将带来国内层面的经济善治以及国际层面的永续和平。[10] 然而,自冷战结束以来,“转型范式”(transition paradigm)在现实运作中遭遇失败,[11]人类社会终极治理方案将会终结于选举民主加市场经济这一组合模式的断言被证明流于草率。[12]实际上,自由、民主尽管是人类社会重要的基本价值,却决不能不顾现实条件而定于一尊,将一种价值观念过度放大、凌驾于其他价值观念之上的“一元论”只会带来思想的僵化和制度活力的丧失。

  其次,将信奉分立斗争逻辑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运用于现实政治,同样导致了灾难性的政策后果。仅以美国的中东政策为例,“9·11”事件之后,小布什政府奉行“先发制人”的军事单边主义政策,以反恐名义连续在伊拉克与阿富汗发动两场战争。小布什政府还将恐怖主义以及其扩散与民主化联系起来,认为“无赖国家”的支持和存续是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13]因而发动“大中东民主计划”,通过政权颠覆、移植民主的手段来保障美国的国家安全。然而,就后果而言,美国的外交政策成果却是寥寥:历时十年,美国在反恐战争中总计投入3.7万亿美元、伤亡近4万人,却并未有效遏制外部的恐怖主义威胁,反而激化了美国与伊斯兰世界的关系。[14]对此,迈克尔·德希(Michael C. Desch)指出,美国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传统以及推广民主价值观的使命心态催生了“反自由主义”的政策手段,而冷战后美国无可匹敌的国家实力使其极少受到有力的限制,进而使得美国“反自由主义”的政策在全球层面和美国社会同时泛滥、酿成恶果。[15]显然,美国的单边主义政策及黩武行为并未化解全球化时代的新问题,反而平添风险。

  二、“共生”视角下的国际关系:理论建构与基本原理

  基于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反思,中国学者积极从中国古代秩序中提取思想养分,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逐步建构起国际关系研究的“共生学派”。“共生”原本是一个生物学概念,最早由德国生物学家安东·德·贝里提出,指代“一起生活的生物体间具有某种程度的永久性物质联系”。[16]随后,这一概念被引入到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之中[17]。2011年,金应忠首先将“共生”概念运用到国际关系研究领域,指出“‘共生’是国际社会的基本存在方式”,“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共生性是孕育、形成、强化国际社会共生网络的巨大动力”,并且阐明了实现国际社会共生性的四大要素,即共生关系的主体性、纽带、共生性底线以及拘束性。[18]其后,杨洁勉、任晓与苏长和等学者围绕“共生”这一学术议题,展开了更为丰富的讨论,使得国际关系研究共生学派的理论内涵逐渐清晰起来。杨洁勉充分肯定了构建共生理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地位变迁以及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催生构建不同于西方强国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学界需要在推动内生理论与外生理论的互动互补中依次实现“和平共处”、“和平共生”与“和谐共生”的三大目标。[19]而具体到“共生”的原理,任晓等学者指出“共生”共有三个特性,分别是主体的多元性、平等性以及情境性。[20]

  首先,“共生学派”主张多元共生是世间万物的本原状态,无法也不应该被人为地统合为“一”。强制地统合暗含着主体间品质优劣的比较和统合主动权的争夺,其本质是一种二元对立式思维,造成的是主体间的紧张关系;与之相反,共生思维倡导“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费孝通法则”。[21]其次,“共生学派”强调各文明主体间的平等地位,不应进行孰优孰劣的价值比较。处于共生关系中的主体应该彼此借鉴和学习,以求达到一种更高的文明层次。再次,共生思维讲究情境性,对于一种制度和价值的判别,不应离开主体所依托的社会历史环境。[22]事实已经证明,外生强加的秩序与规范,难以在“水土不服”的社会文化条件之下产生同样的治理绩效。美国多年来奉行“民主输出”政策造成阿拉伯世界武装冲突加剧、欧洲难民危机的动乱局面就是显例[23]。然而,还应该指出的是,“共生”绝不意味着主体之间完全没有矛盾,相反,处于共生关系之间的主体可能还存在竞争,甚至是较为激烈的对立。然而,在全球经济“相互依赖”的格局之下,各主体基于自己长远利益的考虑,需要对共生关系之中的其他主体的利益加以照顾,由此划出了竞争关系中的“共生底线”。[24]

  概而言之,“共生学派”强调全球化背景下客观的国际生产分工造就了各国共生的经济物质前提,而共生关系在政治文化含义上还具有多元性、平等性以及情景性特点,多元本体是事物发展的本原,多元并存的文明主体之间不存在优劣高低的比较,任何一种政治文明以及价值观念都需要在特定的历史情境下度量其价值和实现的可能,多元共生的主体在平等交流的基础上有利于实现借鉴和互补,进而迈上更高的发展层次。

  三、共生理念的现实运用:案例研究的开展 

  随着“共生”概念被引入国际关系与国际政治研究,共生原理逐渐趋于完整,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共生理论研究现实国际问题。

  首先,在大国关系与区域秩序方面,共生理论被广泛运用到“一带一路”倡议、中美关系、中亚区域秩序等具体问题领域。譬如,金应忠将“共生”理念引入到“一带一路”倡议的研究之中,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与欧亚非三大洲共同的发展战略,不仅植根于古代丝绸之路合作的历史记忆,更能满足当代沿线各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且尽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各类历史与现实的矛盾、分歧,“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倡导利益、责任、命运共同体,为解决上述争端带来了新思路。[25]夏立平、杨庆龙将共生理论引入到中美关系的研究之中,夏立平提出“全球共生系统”理论,指出“全球一切事物都是共生在一个大系统中,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实现“共生性全球体系”需要走向权力主导的全球体系、相互依赖支撑下的全球体系以及一体化条件下的全球体系,而“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的建构,既是管控中美战略分歧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共生性全球体系的必由之路。[26]杨庆龙则辩证地分析了中美关系的共生维度,指出中美关系既在经贸领域存在“共生因素”,又在安全战略层面存在“不共生因素”,稳定中美关系的重要手段在于能动地加强中美两国各层次的交流,增进互信、强化共生关系。[27]张艳璐、何金科则将共生理论运用于中亚秩序的分析,前者探讨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倡议与欧亚联盟的关系问题,指出尽管二者存在地缘位置的交叉和功能的相似之处,因其本质不同,二者还是可以结成“复合型共生关系”,为此中国应该充分考虑俄方关切与欧亚同盟的制度设计,避免两大制度经济功能的重复性,扩大其互补性,并着力夯实人文交流基础,推进两大制度的和谐共生;[28]后者则探讨了中亚国家“互惠共同体”的生成前景问题,从共生环境、共生条件、共生模式、共生议题方面加以考察,中亚国家具有相近的历史文化背景、面临类似的地区安全形势,在乌兹别克斯坦的积极推动下有望建成命运共同体。[29]

  其次,在更为宏观的议题方面,共生理论也被带入到国际安全、国际制度、全球治理等领域的研究之中。姚璐积极运用共生理论,对传统的安全研究进行审视和修正。指出在安全环境的变动下,安全单元将从互斥走向共生,安全关系从同质共存走向异质共生,以发展为导向、以“人的安全”为目标的“共生安全”的新模式得以确立。[30]在国际制度研究层面,程铭、刘雪莲指出,传统的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理论以“霸权稳定论”为基底,将霸权国供给国际公共产品视为国际秩序稳定的来源,其本质是一种“寄生逻辑”,且霸权国所提供的更近似于以盟友伙伴为对象的“俱乐部产品”,以共生思维修正上述局限,需要在规范和实践上对既有国际制度进行改革,在建制、改制、创制的基础上推进供给模式与时俱进。[31]在全球治理问题上,姚璐、景璟从共生理论入手分析后疫情时代全球治理模式的转变。他们指出,新冠肺炎疫情使得既有全球治理体系的弊端愈加显著,以共生模式为蓝图的改革方案对既有制度具有良好的补益作用。共生模式的生成需要借助“共享”理念,从资源配置优化、主体认同强化以及和谐包容的价值引领三方面着手,积极促进全球治理体系的转型和改革。[32]而康晓则将共生理论运用到气候治理领域,指出气候变化是中美双方必须共同面对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双方尽管在战略安全层面上有诸多分歧,但是必须在自我约束的基础上实现共生,2013—2016年,中美双方在气候治理领域达成多项合作成果,在全球范围内起到了表率作用。[33]

  概而言之,共生理论已被较为广泛运用到围绕具体问题开展的案例研究之中。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状况来看,共生理论已经被运用在大国关系、大国战略、区域秩序、国际安全、全球治理、国际制度等更为宏观的议题领域内,实证研究的开展既是对理论建构的肯定,也是修正既有理论的良好契机,一系列研究成果的涌现反映了共生理论的生命力。

  四、“共生学派”:走向全球国际关系学的中国贡献

  国际关系研究的“共生学派”发端于中国学者对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霸权地位以及理论局限性的反思,生成于对东亚古代国际关系体系特质的挖掘与中国古典“共生哲学”的应用,是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学派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地看,东亚古代国际体系异于西方的均势体系,等级属性强于无政府属性、和平属性强于冲突属性,其根源深植于中西方历史哲学文化的差异,天然具备孕育异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文化基础。[34]“共生学派”正是以此为基础,围绕“多元共生”这一核心内涵进行理论建构,不同于西方以二元对立的斗争思维为主线的国际政治理论,“共生学派”初步建构起尊重多元本体、强调主体平等、倡导多元共生的理论体系,而这一理论框架也已经被学者们较为广泛地运用在各领域的案例研究之中,彰显了共生学派的生命力和理论价值。

  显而易见,“共生学派”以中国的历史文化为建构素材,在核心理念上显著异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为修正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内在局限、推动国际关系理论的多元化、推进全球国际关系学(Global IR)[35]的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应该指出,“共生学派”为代表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学派的快速发展,其意义不仅在于提供了一套不同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内生于东亚历史文化的“非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从而扩大了国际关系学的知识容量,更在于通过提出东亚区域的内生性国际关系理论,为进一步在比较、归纳、提炼的基础上,构建容纳更为广大的区域性国际交往实践经验、更为全面的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了前提条件。[36]显然,国际关系理论中国学派的建构不应简单停留在提出国际关系理论的“中国版本”、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替代方案”的层次上,简单地将国际关系理论特殊化,或将其解释力限定在特定区域,从知识累积的长远角度来看,这将会限制理论的解释力和发展前景。[37]“共生学派”如能在阐明中国古典文化所蕴含国际秩序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在理论研究层次上加大对东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比较、抽象和概括,在实证研究层面上加强“共生”视阈指导下的具体案例研究,将理论建构和国别研究结合起来,将会对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国际关系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注释

  [1]郭树勇:《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建设中的中国意识成长及中国学派前途》,《国际观察》2017年第1期。 Ren Xiao, “Grown from within: Building a Chinese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 Pacific Review, Vol.33, No.3-4, 2020, pp. 386-412. 关于“共生学派”这一词汇的使用,需要说明的是,习惯上学者们将其称为“上海学派”或“上海共生学派”,由于这一学术共同体的研究者都围绕“共生”这一主题开展研究,且从地理范围上讲研究者们已经不再局限于上海,为了凸显其研究内容的特征,本文使用了“共生学派”的概念。相关文献见:鲁鹏:《中国特色国际关系理论建设的阶段性进展与不足》,《国际关系研究》2019年第4期。任晓编著:《共生:上海学派的兴起》,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5年版,第1—11页。

  [2]鲁鹏:《理解中国国际关系理论的两种构建途径》,《世界经济与政治》2018年第1期。

  [3]值得说明的是,本文中“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主要指代战后居主导地位的美国国际关系理论。

  [4]苏长和:《共生型国际体系的可能——在一个多极世界中如何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9期。

  [5][美] 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徐昕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9页。

  [6]苏长和:《共生型国际体系的可能——在一个多极世界中如何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9期。

  [7][美]约翰·米尔斯海默:《大国政治的悲剧》,王义桅、唐小松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90—425页。John J. Mearsheimer, “The gathering storm: China’s challenge to US power in Asia”, The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Vol.3, No.4, 2010, pp.381-396.

  [8]何芳川:《“华夷秩序”论》,《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年第6期。任晓:《论东亚“共生体系”原理——对外关系思想和制度研究之一》,《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7期。David C. Kang, East Asia Before the West: Five Centuries of Trade and Tribut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0).

  [9]Yuen Foong Khong, “The US, China, and the cold war analogy”, China International Strategy Review, Vol.1, No.2, 2019, pp. 223-237. 任晓:《国际关系学的“去历史化”和“再历史化”——兼疑“修昔底德陷阱”》,《世界经济与政治》2018年第7期。

  [10]任晓:《论国际共生的价值基础——对外关系思想和制度研究之三》,《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4期。

  [11]Thomas Carothers, “The end of the transition paradigm”, Journal of Democracy, Vol.13, No.1, 2002, pp. 5-21.

  [12]Francis Fukuyama, “The end of history?”, The National Interest, Vol. 16, 1989, pp. 3-18.

  [13]赵建明:《试析布什政府的“政权改变”政策》,《现代国际关系》2006年第5期。

  [14]高祖贵:《“911”事件对美国的影响》,《当代世界》2011年第10期。

  [15] Michael C. Desch, “America's liberal illiberalism: The ideological origins of overreaction in US foreign polic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32, No.3, 2008, pp.7-9.

  [16]Angela E. Douglas, Symbiotic Interactio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11,转引自:姚璐:《论国际关系中的“共生安全”》,《国际观察》2019年第1期。

  [17]譬如,在经济学领域,袁纯清撰有:《共生理论及其对小型经济的应用研究(上)》,《改革》1998年第2期,第101—105页;《共生理论及其对小型经济的应用研究(下)》,《改革》1998年第3期,第76—86页。在哲学领域,吴飞驰:《“万物一体”新诠——基于共生哲学的新透视》,《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2期;袁年兴:《共生哲学的基本理念》,《湖北社会科学》2009年第2期。在社会学领域,胡守钧著:《社会共生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等等。

  [18]金应忠:《国际社会的共生论——和平发展时代国际关系理论》,《社会科学》2011年第10期。

  [19]杨洁勉:《中国走向全球强国的外交理论准备——阶段性使命和建构性重点》,《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5期。

  [20]任晓、金应忠、苏长和、袁胜育:《多元世界的共生之道》,《文汇报》2017年5月5日,第12版。

  [21]苏长和:《共生型国际体系的可能——在一个多极世界中如何构建新型大国关系》,《世界经济与政治》2013年第9期。

  [22]任晓:《论国际共生的价值基础——对外关系思想和制度研究之三》,《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6期。

  [23]李翠亭:《欧洲难民危机与美国民主输出的悖论》,《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24]金应忠:《共生性国际社会与中国的和平发展》,《国际观察》2012年第4期。

  [25]金应忠:《“一带一路”是欧亚非的共同发展战略》,《国际展望》2015年第2期。

  [26]夏立平:《全球共生系统理论与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美国研究》2017年第1期。

  [27]杨庆龙:《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国际共生论的视角》,《国际展望》2017年第1期。

  [28]张艳璐:《欧亚联盟与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复合型共生关系分析》,《国际展望》2015年第2期。

  [29]何金科:《安全合作与中亚互惠共同体的构建:基于共生理论的研究》,《国际关系研究》2020年第6期。

  [30]姚璐:《论国际关系中的共生安全》,《国际观察》2019年第1期。

  [31]程铭、刘雪莲:《共生安全:国际安全公共产品供给的新理念》,《东北亚论坛》2020年第2期。

  [32]姚璐、景璟:《以共享促共生:疫情冲击下全球治理转型的中国推进》,《东北亚论坛》2021年第2期。

  [33]康晓:《多元共生:中美气候合作的全球治理观创新》,《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7期。

    [34]Wang Jiangli and Barry Buzan, “The English and Chinese school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mparisons and lessons”,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Vol.7, No.1, 2014, p. 24.

    [35]Amitav Acharya, “Advancing global IR: Challenges, contentions, and contributions”,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 Vol.18, No.1, 2016, pp. 4-15.

  [36]任晓:《本土知识的全球意义——论地区研究与21世纪中国社会科学的追求》,《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5期。

  [37]Amitav Acharya, “Dialogue and discovery: In search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ies beyond the West”, Millennium, Vol.39, No.3, 2011, pp. 62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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