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0月27日,记者从新疆文化厅获悉,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促进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新疆文化厅组织专家评审,认定了91个单位为首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据介绍,首批认定的91个单位中,有20个被命名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28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 8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基地”, 8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保护基地”。
关键词:物质文化遗产;新疆非;新疆文化厅;评审;传承基地;展示;保护基地;实习;黄珊;民族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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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甘肃讯(记者朱羿 实习记者黄珊)10月27日,记者从新疆文化厅获悉,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促进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新疆文化厅组织专家评审,认定了91个单位为首批“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
据介绍,首批认定的91个单位中,有20个被命名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28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8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基地”,8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保护基地”,15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普及基地”,5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培训基地”,7个为“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景区景点”。
据悉,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的评审条件包括:要有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展示项目;有较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有较全面、完整的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料、实物和出版成果;有相对稳定的传承活动场所;有经常性的传承教学、培训、展示活动;有较显著的传承人培养成果及有当地群众的较高认同度和活动参与率多种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