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从2014至2018年,广州将每年财政拨款6000万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国有、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等六大方面工作。据悉,广州分别于1956年、1982年、1999年、2003年、2007年分别进行了五次文物普查,共发现并登记文物普查线索4533条,最终由各区、县级市政府核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3010处。同时,广州现正探索建立文物信息数据库,以文物保护单位为基础,结合计算机技术、三维激光扫描、网络技术、虚拟仿真、WEBGIS等技术,开发一套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文物保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文化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关键词:移动文物;修缮;广州市文广新局;保护资金;保养;维修;研究;文物保护监督员;万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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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冯爱琴)近日,记者从广州市文广新局获悉,9月9日结束的广州市14届1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请示。据此,从2014至2018年,广州将每年财政拨款6000万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用于国有、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等六大方面工作。其中,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费用达到2100万元,超过总投入的三分之一。
据悉,广州分别于1956年、1982年、1999年、2003年、2007年分别进行了五次文物普查,共发现并登记文物普查线索4533条,最终由各区、县级市政府核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为3010处。其中,国、省、市、县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47处(单体文物1109个),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463处。广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赵冀韬表示 “广州是全国为数不多的设立专项文物保护资金的城市,广州市率先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设立专项保护资金,而尤其重要的是,五年内广州每年文物维修都会得到大量的输血。”他还表示,每年6000万的资金规模是考虑了过去每年的申报量,同时也根据实际维修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安排的。大体上,每年6000万资金中,国有土地出让前的考古勘探和发掘费用,每年计划安排1500万;对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抢修资助1000万;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和保养补助2100万;用于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为900万;用于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为450万;对文物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奖励为50万。
广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该资金的用途为:需由政府财政承担费用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对国有和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抢修及修缮、保养资助;聘请文物保护监督员;文物保护科研;对文物保护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其中,广州是率先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维修保养进行资助。
专项资金里有一部分资金将用于科学研究,广州市政府希望能将专题的科学研究与文物维修的资金有机结合。“比如我们对广州流溪河新旧石器时代历史脉络的研究和抢救,可作为专项文物研究课题和专项文物保护资金进行投入。今后像西关大屋等这样带有广州历史文化遗产特色的,同时又是文物保护范围的,属于文物保护法要求的保护对象,政府都会进行专项的投入和专项的研究,在这6000万元的专项保护资金中予以投入。”赵冀韬说。对于私有文物产权复杂的问题,他表示,目前广州正开展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将明晰每一处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产权人和产权状况,如业主确有困难可根据相关规定向文广新局申请资金资助和安排。
同时,广州现正探索建立文物信息数据库,以文物保护单位为基础,结合计算机技术、三维激光扫描、网络技术、虚拟仿真、WEBGIS等技术,开发一套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文物保护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文化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文物保护监管方面,广州将依托文物保护监督员队伍,建立文物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和安全巡查,并将建立文物监督总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