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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推动;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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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山东讯(记者 张杰)日前,山东省城镇化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印发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进行了分组讨论,会议提出,推动山东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大城市要促进区域中心城市扩容升级,小城市和城镇要扩展势头,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
据悉,在区域中心城市扩容升级方面,山东省对于济南和青岛这两个中心城区不足400万人口的城市,确定了“适度控制”的发展政策,即高度重视济南、青岛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但城市发展不片面追求人口聚集,而是把中心放到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上,提高国际化水平是济南、青岛两市的具体发展目标。
对于其他中心城市,山东省的目标则是要逐步发展成为200万—300万人口的大城市,这些城市要依托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科学定位区域功能和作用,强化产业支撑,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对本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
会议同时指出了山东省在城镇化建设方面的一些问题,认为,在城镇化进程中,部分古建筑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为此,会议明确提出,不能盲目大拆大建,要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好古城、古镇、古建筑、古村落,留存历史记忆;不能牺牲环境破坏青山绿水,要根据区域的自然条件,尊重自然,适应自然,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科学确定开发强度;不能搞“千篇一律”、“千城一面”,要根据地理区位、经济基础、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等条件,探寻各具特点的发展路子;不能一味求大求洋求异,要注重城市风貌的整体协调,老城、新区、开发区要区分功能定位,因地制宜搞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