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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策草案将通过媒体征求公众意见
2015年04月17日 10:08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谢台选 字号

内容摘要:法制日报讯记者谢台选记者近日在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会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宁波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宁波市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

关键词:草案;公众意见;决策;征求;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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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讯 记者谢台选 记者近日在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会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宁波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宁波市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法治宁波建设。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使宁波的政府职能科学度、制度健全度、执法规范度、信息公开度、公众参与度、人民满意度走在全国前列,于2020年前在浙江省内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宁波市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提出研究制定2015-2017年政府职能转变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四张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开展机构改革成效评估;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或将其转为行政机关。

  在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提出除依法不得公开或应急性的事项外,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通过网络、报刊等途径公开征求意见;建立健全法制机构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同备案审查、专家参与备案审查的机制,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的沟通联系;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在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方面,提出除依法不得公开的外,行政决策草案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重大、疑难、复杂和技术性强的决策草案,应当组织专家或者研究咨询机构进行论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内容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对合法性审查提出的意见建议,承办单位应当采纳;确实难以采纳的,承办单位应当和法制机构协商研究。

  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提出完善执法协作配合机制,推动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探索研究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考虑卫星城市、中心镇等乡镇的实际需求和执法能力等因素,通过依法委托、机构延伸、下派行政执法人员等方式,推进行政权力科学下放,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调整。

  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提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规范行政强制裁量权;在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和行政审批全流程信息,逐步推进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结果信息公开。

  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提出深化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网上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监察、行政复议与信访协作,加强行政复议机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局,确保每个行政复议案件有2人以上承办。

  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方面,提出按内部评价、专业评估、社会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进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法治适应性评价;县(市)区政府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6次、各部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市、县、乡镇三级政府和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普及率到2015年底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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