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做好学院2014年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要求。
关键词: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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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院2014年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 专业 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 18 号) 和《关于做好 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学位办〔2014〕 43 号)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 ,分级负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研究生(单证)复试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试具体事宜。
(二)程序公开,全程监督
复试工作方案、复试考生名单、复试成绩在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期7天。
学院成立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单证)复试工作巡视监督组(以下简称巡监组) ,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巡监。
(三)严格培训,保证质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复试工作方案进行。
(四)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确保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