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党校作为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努力打造培养法治型干部的主阵地,建好服务法治建设的思想库,担当传播法治正能量的生力军,为推进法治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
关键词:法治建设;党校;法治;进程;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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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迈入新的征程。党校作为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要努力打造培养法治型干部的主阵地,建好服务法治建设的思想库,担当传播法治正能量的生力军,为推进法治建设新征程贡献力量。
打造培养法治型干部的主阵地
“徒法不能以自行”,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具有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法治型干部”去组织、去推动、去落实。党校要紧紧围绕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这一主线,突出抓好三方面的教育培训。
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是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必修课。这就要求党校要更加重视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通过教育培训,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我国宪法深厚根基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我国宪法形成发展的过程和历史必然性,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的责任感,带头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武装干部头脑,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根本性问题,向培训学员深刻阐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地位、核心内容、总目标、基本原则、根本保证等基本问题,帮助他们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及时推进最新法律法规进课堂进教材,帮助学员准确把握我国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切实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教育。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总规矩。因此,抓好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教育是党校培训的重要任务。要把党章作为培训干部的必备课程,作为提升干部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帮助领导干部增强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要把党内法规作为培训干部的重要内容,作为培养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带动促进党员干部法治意识的提高,切实做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模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