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3年4月20日发生的四川芦山地震,不仅因为高达7级的震级而震惊国内外,同时因为大量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和重建,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的大力支持,引起舆论关注,被社会组织界人士评价为“政社合作的典范”。
关键词:社会组织;灾害;治理;芦山;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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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发生的四川芦山地震,不仅因为高达7级的震级而震惊国内外,同时因为大量社会组织参与救灾和重建,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的大力支持,引起舆论关注,被社会组织界人士评价为“政社合作的典范”。
芦山地震之后,我国先后发生了甘肃定西地震、云南鲁甸地震等重大灾害,社会组织亦有大规模参与,并与地方党委政府开展了不少合作。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实践逐渐步入常态。
近日,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四川省成都青羊三方调查咨询评估中心完成了一个对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的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的项目。报告认为,社会组织参与灾害治理取得重大进步的同时,也面临着不少亟须突破的问题。
我国传统灾害治理机制,主要采取单一的政府响应形式,没有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最近几年,伴随着社会组织的发育,在一些重大自然灾害中,社会组织有了越来越多的参与。不过,这个过程经历了不少曲折。
有社会组织人士观察到了这样的现象:“社会组织参与救灾,曾经引发过矛盾。比如政府发10斤米,社会组织发20斤米,老百姓就会认为不公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事实上,在推进灾害治理工作中,社会组织具有行动快速、专业性强、服务精细化、擅长联合行动等特点,而且能够适应多样化与急剧变化的社会需求,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基于这些特点,在灾害尤其是重大灾害发生时,社会组织常常能够有力地配合政府进行大规模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已成为政府推进灾害治理工作的重要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