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中秋;国庆;清流县委党校;两节”;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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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 在中秋、国庆“两节”来临之际,清流县委党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清流县纪委《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清纪[2015]72号)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八个不准、八个不得”纪律要求,严格防止“五种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送月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奢侈浪费和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进一步改进党校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特别是在“两节”和培训办班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和教职人员要以身作则、从严律己,时刻牢记“八项规定”和廉政纪律,拒绝培训学员个人、单位安排的公款宴请、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拒收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肃风正纪,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当好表率,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根落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时刻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
通过组织学习与交流,全校干部职工纷纷表示,他们要从近年来身边发生被查处的典型案件中吸取惨痛的教训,时刻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廉洁勤政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珍惜个人前程,算好腐败“成本账”,保持心理和谐;要防微杜渐,严以律己,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做到慎权慎独慎言慎行,自觉养成良好作风,远离风险,守护平安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