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法律体系;立法;科学发展观;政绩观;GDP;生态文明;党委;政府;党政同责;动真碰硬;终身追责制;领导干部;权力;制度;《办法》;追究办法;生态环境;党政领导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作者简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办法》用制度来引领和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明确提出了在生态环境领域上,领导干部的责任红线和终身追责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治理环境“动真碰硬”的决心和意志。
该《办法》的出台,在我国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用制度方式强力扭转了我国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局面,彰显了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决心和勇气,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铺平了道路。如同一剂良药,有效遏制了一些地方盲目追求政绩、以生态换发展的错误观念。但是一个好的药方往往需要几种良药久久发挥药性,方能彻底治愈顽疾。笔者认为,除了《办法》的出台,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一要将生态追责提升到立法高度,进一步提高《办法》的权威性,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为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提供法律基础;二要转变执政思维,彻底摒弃错误的政绩观,把科学发展彻底融入到执政理念中,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为“美丽中国”的实现添砖加瓦;三要完善制度设计,通过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生态环境考核比重,在制度上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四要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媒体、群众等监督作用,建立完善巡查监督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形成权威的数据监测报告,为干部考核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追责、惩罚往往只是促进工作、规范行为的手段,不是目的。如果各级领导干部都能常怀责任红线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追求绿色GDP,我们相信“美丽中国”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作者系中共山东省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