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法治政府;营商环境;依法行政;放管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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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时代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改善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实行电子政务、促进公众参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构建高效反腐败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八个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在不少领域不少方面也还存在进一步改善和优化的空间。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下述四项:一是部分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诚信缺失;二是部分地方部分领域公平竞争规则欠缺;三是部分地方和部门简政放权不落实;四是部分公职人员腐败现象未得到完全遏制。为了克服上述问题,改进和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必须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四个方面共同发力,推进营商法治环境的优化。
[关键词] 法治政府; 营商环境; 依法行政; 放管服改革
[作者简介] 姜明安(1951-),男,湖南汨罗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营商环境与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密切的联系。2019年2月25日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法治最重要的要素是法治政府,因此,法治政府建设对于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起着关键作用。
一、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就与营商环境的改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大了法治政府建设和改进营商环境的步伐。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各级政府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确定了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衡量标准以及7项主要任务和40项具体措施。2017年,党的十九大在2015年“纲要”的基础上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4项新的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行政组织法。
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当前,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在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的改善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认真落实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有限政府的要求。自2013年到2018年,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数量大幅减少,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从上届政府成立之初的1700多项,到其换届之时削减了800余项,仅余900多项,大大超过了李克强总理在组建上届政府之时承诺的削减三分之一的目标,实际削减了44%①。不仅如此,而且在上届政府结束前,各地各部门还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政府把生产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还给企业、社会和公民,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减少90%,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压减74%,职业资质许可和认定大幅减少。中央政府定价项目缩减80%,地方政府定价项目缩减50%以上。另外,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到证照分离,由三证合一、多证合一到照后减证,在工商登记和注册资本领域的商事制度改革使企业开办时间缩短到原来的三分之一左右[1]。
①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会见中外记者时说,“机构改革不易,转变职能更难,因为它更深刻。我在地方调研的时候,经常听到这样的抱怨,办个事、创个业要盖几十个公章,群众说恼火得很。这既影响了效率,也容易有腐败或者寻租行为,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所以必须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入手来转变政府职能。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
(二)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
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和营商环境改进的另一个标志性成就是各级人民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透明政府。很长一个时期,我国没有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没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这给企业营运带来很多困难,企业不知道各地、各部门对其开办、生产、投资、经营的政策、规定、要求和标准,以至动辄得咎,平添了大量的成本和困难。2007年,国务院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有了重大改变。但2007年的《条例》确定的公开、透明度还较为有限,对公开的限制条件还比较多,例如,《条例》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政府公开信息,应基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人不能说明此“特殊需要”的,其申请就不能获得受理和满足。2019年,国务院修改《条例》,确定了以公开为常态、保密为例外的原则;并且改变过去只注重静态公开、结果公开和单向性公开的公开模式,更为注重动态公开和互动性公开,以保证公开实效。
(三)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责任政府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全面推行“三张清单”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②,要求权责法定,权责公示。法无授权不可为,否则即构成越权;法定职责必须为,否则即构成不作为;法定职权职责依法为,否则即构成滥权。越权、不作为、滥权均要承担法律责任。在“三张清单”中,“负面清单”与营商环境的关系最为密切。其不仅适用于市场准入,也适用于其他行政审批许可,凡未列入“负面清单”中的领域、业态、事项,行政机关不得禁止市场主体进入、经营;凡未列入“负面清单”的条件、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许可中不得以之为根据拒绝为行政相对人给予审批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