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在高水平谱写“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新的历程中,我省必将通过“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 ,为探索如何“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全新的社会”这一重大课题进一步贡献浙江智慧和浙江经验。
关键词:平安;中国;实践;平安浙江;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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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期处在中国改革发展的前沿,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迁 。“先成长先烦恼”的发展境遇,预示着浙江更早地进入了社会结构的变动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习近平同志主政浙江期间对此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认为浙江“在许多问题上程度不同地比全国先期遇到,比如促进社会公正问题、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社会治安和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等”,“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够和谐的问题,就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良好的和谐社会运行机制。”在这一前瞻性思想的指导下,2004年5月中共浙江省委召开十一届六次全会,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
先行先试的平安浙江实践
平安浙江建设的最大特色,是从现代社会建设的大视野来审视大平安的治理模式。2004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指出,平安浙江中的“平安”,不仅是治安好、犯罪少的狭义“平安”,还是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浙江省委作出的关于建设“平安浙江”决定,确立了努力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运行稳健,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五个更加”和“六个确保”的总体目标,凸显了平安浙江建设的整体性部署和系统性推进路径。在这一前瞻性思路的引领下,“平安浙江”实践形成了一系列日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的新举措、新经验。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以民生保障夯实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础。使广大人民群众既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受益者,又成为“平安浙江”的建设者。在习近平同志的推动下,2003年浙江全面实施“五大百亿”工程,着力补齐与民生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2004年又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
二是坚持协同治理,着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加强政府管理和推动社会自治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进入新世纪以来,浙江社会组织发育水平处于全国前列,通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了社会治理结构的优化,整合了社会治理资源,提升了社会治理成效。
三是坚持源头治理,健全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基层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充分肯定了“枫桥经验”的创新成果对于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借鉴意义,并将其主要经验概括为坚持统筹兼顾,治本抓源;坚持强化基础,依靠群众;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浙江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立了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制度,在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四是坚持法治治理,着力加强法治社会的建设。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对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性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强调要通过弘扬法治文化,培养公民的法治精神,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融入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2006年4月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把法治社会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有力地推动了浙江将社会矛盾纳入法治轨道来化解,促进了区域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
五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基层民主的协商治理功能。习近平同志强调,基层民主越健全,基层社会就越和谐。通过大力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浙江有效地调动和汇聚了民意、民力、民智,涌现出了一大批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基层民主创新实践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