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历史、自然地理、经济及社会文化因素,存在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减贫速度慢、减贫成本高及脱贫任务重的困难,是当前及未来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直接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成败。
关键词:扶贫;民族地区;精准;思考;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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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历史、自然地理、经济及社会文化因素,存在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减贫速度慢、减贫成本高及脱贫任务重的困难,是当前及未来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直接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成败。四川大小凉山彝区及高原藏区正是这样的典型连片贫困民族地区,是我省脱贫攻坚的硬骨头。笔者基于实地调研,分析了当前我省民族地区精准扶贫中面临的矛盾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
精准扶贫脱贫面临的四个矛盾
以收入为决定性指标的贫困线标准与民族地区多维贫困的矛盾。贫困具有多维性,不仅指收入不足,还包括文化贫困、教育贫困、健康贫困、精神贫困等。我省民族地区具有多维贫困的特征,尤其体现在经济贫困与教育贫困、健康贫困及文化贫困的交织叠加上。因此目前以收入为决定性指标的贫困线标准并不符合民族地区多维贫困的现实。以经济脱贫为基础,我们更应看到教育、健康、文化脱贫对民族地区发展的深远意义。扶贫、扶智与扶志结合才能做到标本兼治,收入脱贫虽足以解决“两不愁”,而教育与文化脱贫才可实现精神脱贫,从而使贫困群众真正走向自尊自立自信与自足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精准识别的正式性与基层实践的非正式性的矛盾。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是实现精准扶贫的基础。各级政府均发布了精准识别的制度性文件及规范化操作流程,然而由于民族地区特殊的社会人文环境,在基层实践中这种制度化规范难以完全遵守。比如收入调查如何精确?指标限制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如何平衡?扶贫的福利性内涵对大多数并不富裕的村民构成了较强的利益诱惑,也因此诱发少报和虚报收入等行为。在收入调查无法精确化的前提下,要想精准识别贫困户有一定困难。同时,自上而下的指标配额难以保证不同地区与不同村社间横向公平。谁来识别贫困户,如何识别贫困户,仍需要我们在工作方法与机制上进行创新。
业绩导向的“要我脱贫”与贫困主体参与不足的矛盾。以政府为主导的精准扶贫是党和政府对贫困群众的政治承诺,也是庄严的历史使命。以业绩为导向的层层目标分解将扶贫工作的压力向下传导,并与扶贫干部的奖惩升迁挂钩。然而由于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较低及对国家政策理解的局限性、迟滞性,凸显了政府扶贫治理下“要我脱贫”的意味。部分贫困户在对政府帮扶寄予高度期望与依赖的同时,对自我能力发展的关切和公共事务的参与则十分有限。比如产业扶贫的技能培训常常缺乏年轻主体的参与,一些集体资产发展项目的群众参与度不高等。精准扶贫治理的主体不仅仅是各级政府,贫困群众既是治理对象,也是治理主体,因而必须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性、能动性与创造性。
高度系统化的政府扶贫与第三方社会组织缺位的矛盾。以政府为主导的精准扶贫呈现高度系统化特征,自上而下的目标分解、资源配置及项目落地实施体现了政府扶贫治理的可控性。一方面是政府主导下的基层扶贫干部人力及能力或有不足,常常面临着“工作做不完,压力大”,穷于应付的困境;另一方面是民族地区第三方社会组织在扶贫治理体系中的缺位。公益性、慈善性、专业性社会组织是构建多元共治的扶贫主体的重要成分,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等是实现善治的有效手段。因此,有必要在精准扶贫协同治理框架下,发挥第三方社会组织的专业优势,以弥补基层公共人力资源不足之弊,并提高精准扶贫的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