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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伟:用法治的力量助推慈善发展
2016年03月22日 07:5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于建伟 字号

内容摘要:可以预期,随着慈善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来引领、推动和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用法治的力量助推全社会崇德向善的力量,必将促进我国慈善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国家和社会输送更大的正能量。

关键词:慈善;发展;力量;法治;慈善事业

作者简介:

  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慈善法是社会领域的重要法律,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慈善法的起草和审议,认真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中国国情,坚持问题导向,确立基本规则,实行开门立法,正确处理促进和规范的关系、继承和创新的关系,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构建中国特色慈善法律制度。这部法律的制定,是我国慈善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必将对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具体来说,可用八个“更”来概括:

  慈善事业发展空间更广阔。慈善法取“大慈善”概念,将慈善活动由扶贫、济困、救灾扩展到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事业发展的公益活动;慈善法鼓励人人参与慈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捐赠财产和志愿服务都是慈善;捐赠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或者无形财产都是慈善;适度扩大慈善募捐主体范围,有效动员和吸纳社会慈善资源,等等。这些规定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发展趋势,对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拓展慈善事业发展空间,促进我国慈善事业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更便利。按照慈善法规定,设立慈善组织将更简便,由须经业务主管部门先行审批改为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慈善组织年度检查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明确慈善信托主管部门,设立慈善信托由批准改为备案,意在激活慈善信托;确立网络募捐法律地位,为老百姓做善事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途径。

  慈善活动更规范。慈善法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对慈善组织内部治理和关联交易、慈善募捐和捐赠、慈善财产管理使用、慈善服务等都作了规范,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使各类慈善活动的主要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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