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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民族的精神信仰
2014年11月13日 01:54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吴传毅 字号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法治中国”的时代命题。有了这个考量指标,官员就不得不提高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法治建设就可能会像经济建设一样取得“时空压缩”的成效。

关键词:法治;信仰;民族;法治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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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法治中国”的时代命题。“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升级版。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专章阐述了法治中国建设,这表明党中央对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清醒认识和坚定决心。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绘制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法治中国建设不仅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关系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愿景的实现。

  2000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就给法治下了一个经典的定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了社会的普遍遵守,而已经遵守的法律又是制定得最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定义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法治之法是良法,而不是恶法;二是全社会守法。如何让全社会守法?重要的是让法治成为民族的精神信仰。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一种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法律,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法律衰老或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

  法治中国不是少数精英设计的“空中楼阁”,而是接地气,连国情、通民心的治国大厦,它有赖于每个国民的添砖加瓦,它必须深深扎根于亿万民众的心中。如果法律制度只需简单地移植他国的“成品”,那么它不可能“生根开花”,即便移植的法律制度很先进,但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没有跟进,守法没有成为一种习惯和自觉,没有成为一种文化,那它也只能起到一个“花瓶”的作用。正如美国社会学家阿历克斯·英格尔斯讲过:“一个国家可以从国外引进作为现代化最显著标志的科学技术,移植先进国家卓有成效的工业管理方法、政府机构形式、教育制度以及全部课程内容。但是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化制度的人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那么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法,再先进的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手中变成废纸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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