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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及突出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12月22日 15:06 来源: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各部门: 201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及突出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一、参加本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申报突出成果奖的时间范围和确认依据。

关键词:科研成果;登记;成果实物;科研秘书;填报

作者简介:

  各部门:

  2015 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及突出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申报突出成果奖的时间范围和确认依据

  全院教职工自 2015年 1月至 12月完成的科研成果,并依据学院 [2011]149号文件《科研成果确认办法》,符合学院科研成果确认条件的,都在本年度科研成果的登记、统计范围。按照惯例,本院学报 2015年第 4期采用的文章也在本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统计范围。在此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符合学院突出科研成果奖励条件的(依据学院 [2011]148号文件《重要科研项目、突出科研成果资助奖励办法》,可申报学院突出科研成果奖。根据学院 [2014]47号文件《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改为两年一次,本年度不再进行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

  二、科研成果的填报、收集与审核

  (一)科研成果填报

  本年度科研成果仍采取网上填报,在科研成果的网上填报中须注意以下问题:

  1. 所有相关资料下载及成果填报均统一由 “ http://192.168.0.229 ” 地址进入科研信息网进行相关操作。

  2. 没有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或个人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如职称晋升、所属部门变更等),首先要将个人基本信息填写完整或进行更正,在得到部门科研秘书和学院科研信息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成果。

  3. 填报的成果内容务求准确、全面,与所交成果实物相符;由多人完成的科研成果,应由本院完成人中排名在前的人员负责填报,其他参与完成的人员不再重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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