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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联合公报
2015年12月16日 08:23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郑州(河南省)举行。

关键词:总理;上合组织;理事会;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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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14日至15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郑州(河南省)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马西莫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理萨里耶夫、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理拉苏尔佐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第一副总理阿齐莫夫出席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会议。

  上合组织秘书长梅津采夫、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张新枫、上合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理事会主席卡特林和上合组织银行联合体理事会授权代表德米特里耶夫出席会议。

  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代表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首席执行官阿卜杜拉、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办公厅副主任斯诺普科夫、印度共和国外交国务部长辛格、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通讯与信息技术部长瓦埃齐、蒙古国副总理奥云巴特尔、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谢里夫,以及联合国亚太经社会执行秘书、联合国副秘书长阿赫塔尔、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秘书处执行主任宫建伟与会。

  各代表团团长在建设性和务实的气氛中就国际和地区经济发展的广泛议题交换了意见,讨论了深化上合组织经济合作和人文合作的前景与措施,表示愿进一步巩固上合组织成员国人民相互理解与传统友谊,并达成共识如下:

  一、总理们指出,世界经济仍然处于全球危机后的调整期,复苏进程曲折。由于全球需求缩减,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速放缓。恐怖主义、自然灾害、生态恶化和重大传染性疾病蔓延等威胁也对世界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在此背景下,上合组织成员国将积极落实2015年7月10日在乌法举行的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达成的共识,深化区域合作,为投资和营商创造便利条件,致力于促进各成员国和本地区的和平发展与繁荣稳定,为加快世界经济复苏作出贡献。

  总理们重申,支持在平等、相互尊重和互利原则基础上构建开放、非歧视和包容性的多边贸易体制,这对促进经济增长、可持续发展及创造就业岗位十分重要。

  二、总理们指出,自2014年12月15日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阿斯塔纳会议以来,本组织框架内经济、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取得一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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