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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考试招生改革
2014年10月09日 05:5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以来,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在肯定改革方案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

关键词:考试;招生改革;招生;高考;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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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的话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以来,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家在肯定改革方案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今起我们推出“深度解读考试招生改革”栏目,邀请专家、学者对一些读者提出的问题做进一步的解答,以期推动改革的实施。

  为什么招生向特定地区倾斜

  经过上下调研、集思广益、反复制订,2014年9月4日出台的《实施意见》,兼顾促进公平与科学选才两个方面。在促进公平方面,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尤为引人注目。

  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的第一项,就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包括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

  近年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采取多项措施,不断缩小区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差距。《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从6个百分点到4个百分点,虽然只有两个百分点之差,但要实现并不容易。俗话说:“百上加斤易,千上加两难。”在高考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高考录取率的差距已经降到6个百分点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缩小2个百分点,任务更为艰巨。

  虽然部属高校属地招生的计划比例已经从2007年的34%降至2014年的22%,但还要继续努力,严加控制,加大投向中西部及入学机会偏低的地区,尤其是没有部属高校的13个省区。控制属地招生比例不仅要看部属高校在本省市招生的比例,更应该考虑到该省市中央部属院校的数量、录取人数和全体考生的比例。因为目前我国部属高校布局很不平衡,多个人口大省只有一所部属高校或“985工程”高校,这与人口较少的直辖市有多所部属高校或“985工程”高校不同,因此控制属地招生比例还应根据具体高校的情况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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